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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的成功离不开他们以众帮众的和协精神。商人的和协精神不仅表现在家族中,也表现在一个个的商业团体中。一个企业就是一个大家庭,职工就是家庭一员,团结紧密,因此企业爆发力极强。在将企业向社会推介时,他们讲究的也是和气生财,所谓买卖不成仁义在,这次不行下次来。在他们眼里,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客户,相与一人得条路,得罪一人打堵墙,因此他们十分重视人际关系的营造,真正把“四海之内皆兄弟”当成了格言。
1.不作内耗,团结协作
商场中,既有竞争,又有合作。没有人能够独步商场,横行天下,很多时候,同行同业之间只有进行互相合作,才能共同谋得发展和利润。
成功商人在经营运作中,不作内耗,团结协作,时刻注意处理好与同业间的关系,做到双方彼此互惠互利,不但个人赢得了成功,更实现了共同发展、共同致富的梦想。
有一吴姓商人家族,族里长辈就曾制定这样的族规:凡是族中有些子弟不能读书,并且家里又无田可耕的,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出外做生意,那么族里诸位有经营经验的长辈在外要么提携他,要么在其他亲友处推荐他,好让他能有个稳定的职业,可供其糊口。千万不能让他在外游手好闲,以致衍生祸患。
有位徽州商人名叫方用彬,他在经商过程中,结交了包括政府官僚、文人士大夫、缙绅商贾等等各界朋友。那么方用彬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儒商是怎样认识这么多不同地区、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物的呢?或者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是怎样建立这样一个广泛的交际网络的呢?要知道在当时交通、通讯都远远不如今天发达。答案就是除了方用彬本人喜好交游而且文学书画无所不通外,他的同宗同乡关系给了他许多接触不同人物的机会。
在徽商的乡族观念中包含着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和带有强制性的宗族族规,这些使徽商彼此之间有着很强烈的患难与共意识。这种意识客观上成为徽商之间信息传递的动力源泉。一首绩溪民谣这样唱道:
有生意,就停留,没生意,去苏州。跑来拐去到上海,托亲求友寻码头。同乡肯顾爱,答应给收留。
就拿歙县和休宁两县来说,明清时期,两县由于不少人在外经商,这些在外经商的人往往携带亲戚朋友出外共同经营。因此往往出现这种情况:一家创业成功,那么这家人不会独享,往往大家共同分享,规模大的甚至能携带千家百家,生意小的也能携带几家几十家共同致富。
有位徽商叫许孟洁,这个人亲族观念极强,他在外生意做得非常红火,于是亲戚朋友纷纷去投靠他。凡来投靠者,他都加以提携,于是他的亲戚朋友也就个个致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徽商宗族之间是何等的休戚与共!
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近代徽州人胡适早就认识到徽商宗族团体的优势,他听说家乡绩溪准备编撰县志时,就说:“县志应该注重县里人移动转徙经商的分布与历史,县志不能够只见小绩溪,而不看见那更重要的‘大绩溪’,若无那大绩溪,小绩溪早已不成个局面。”胡适所说的“大绩溪”实际上就是靠宗族纽带联系的散落于各地经商的绩溪人团体。宗族意识隐含的强制性在这里起着关键性作用。
比如说,一旦出现一些不顾家乡的族人,族中一些长老就会百般对他们进行劝诫,说:“我们徽州家乡一直保留着千百年的祖墓,千百年的祠堂,千百户的乡村。这些在其他地方是没有的啊。假如你们背离了家乡,即使子孙可以长保富贵,但是他们在外地已成为孤家单亲,假设出现家业败落的情况,就会无依无靠。这种轻易背离家乡的事情,你可要谨慎地好好想想!”这些舆论说教再加上道德和宗族法规的制约,使宗族和乡缘之链坚实而牢靠,也就使徽商的团队精神愈加发扬,团队力量也就愈加壮大。
正是由于徽商具有强大的团队精神,他们在挫败竞争对手后,凭自身实力往往进一步变一般经营为垄断经营,谋取高额利润。如两淮的盐业、北京的茶业、松江的布业等,差不多都是由徽商垄断的。
此外,明清商人毕竟处在封建时代,由于封建意识的狭隘性,商业经营者之间往往对经验和技术相互加以保密。但是,在具有“以众帮众”团队精神的徽商内部,这种情况却很少存在。虽然商人深知商业经验的价值,一般不会轻易传人,但是徽商是通过血缘和地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商帮集团,经验的传授也就顺理成章了。再加上徽商的行业宗族化和行业地缘化的特点,商业的成败、兴衰直接与本族、本地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前人也就乐于向后人传授经验。这种以乡族亲缘为纽带的关系网络,使徽商具有同时期其他商帮所没有的信息交流优势。
所以,一般情况下,徽商经营的主要行业,其他商人很难插手。出现这种情况,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徽商常常是“举族”而营——个大家族从事一个行业,人多势众容易垄断市场,而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徽籍商人同行之间的众志协和。
宗族内齐心,行业内团结,徽商才能与另一大商帮晋商平分秋色,驰骋商场百年而不衰。
2.风雨同舟,患难与共
很多人赞叹于优秀商人的经商天才,感动于他们不畏艰难困苦的精神时,往往忽略了优秀商人背后那些远在家乡,为商人的成功付出太多太多的贤内助们。她们默默无闻,她们任劳任怨。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些勤劳节烈的女人,就不会有商人们的辉煌。
在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位女子,从小乖巧听话,出嫁后,夫家只有姑母(即婆婆)一人。这新媳妇孝敬姑母,就像对待自己亲生母亲一样,平时家里家外的粗细活都包揽了,晚上还在油灯下纺线、织布,姑母劝她早点休息,她笑笑,又继续干自己的活。
虽有这样一位贤惠的媳妇,但丈夫却仍然每天唉声叹气:“我想多种田,但是家里田太少,而且老天爷又不帮忙,种田真是前途渺茫啊;我想去经商,无奈家里底子薄,哪有经商的本钱?”
妻子便劝道:“同乡出外做生意的有许多,夫君为何因家底不好就放弃做生意的念头呢?”丈夫无奈地摊摊手,怔怔地看着窗外的山林。
待他转过身时,发觉桌上放着几件金银首饰和衣物,先是一愣,马上就明白了,这些是妻子戴的、挂的,还有压箱底的。“夫君,这几件衣服和首饰虽然不值什么钱,你都拿去吧。”妻子捧着叠得整整齐齐的几件陪嫁时的衣褂和首饰,这可是她仅有的几件陪嫁品。
丈夫走后,妻子在家节衣缩食,过着更加清苦的日子。但是她却一点也不后悔。
数年后,丈夫做生意发财了,家里摘掉了贫穷的帽子。但是妻子依然克俭持家,从不铺张浪费。遇到灾年,收成不好,妻子就主动提出减少佃农的租额,并说:“不要苦了种田的人。”因为当初她已尝够了清贫的困苦,至今未忘。
明清时期的徽州,这样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那么,这些甘作“无名英雄”的商人妇们为徽商的发展做出了哪些贡献呢?
其一,商人妇的嫁妆和聘金是徽商原始资本的重要来源。
徽州女人有着不同凡响的心智,她们不仅鼓励丈夫外出经商,更拿出自己仅有的首饰和嫁妆为丈夫打点行囊,做营商的本钱。
明歙县洪什,奉母命承父业经商江浙,无奈时运不济,“迭出迭困”,将父亲遗留的资本亏蚀一空。其母不仅没有责怪,反而将结婚时娘家陪嫁的金银首饰全部交给儿子,鼓励儿子继续经商,奋发图强。
其二,商人妇节俭治家,使徽商没有后顾之忧。
徽商远出做生意,一般要三年回乡探一次亲,也有出去10年、20、30年才回来的。他们中间真正能发大财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徽商本薄利微,所能带回家的钱是不多的,还有些徽商在外折了本,一文钱也无法补贴家用。微商的家庭全靠商人妇操持。徽州女人在丈夫外出经商后,用自己孱弱的肩膀支撑起一家人的希望。按风俗,徽人一般早婚,有“歙南太荒唐,十三爹来十四娘”一说,他们十二三岁完婚的比比皆是,此后就外出学徒经商,把自己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都丢给了年轻的新娘。
为维护家庭的稳定,作为男性的徽商就制定出各种道德规范来捍卫夫权,稳定家庭。徽州人“读朱于之书,秉朱子之教,行朱子之礼”,他们用理学提倡的“贞节”观念约束着留守的徽妇们,并制定了“训诸妇”、“肃闽门”、“事舅姑”等条款,要求妇女需严守三从四德,做好贤妻良母。
徽州妇女极其俭啬,一日三餐吃粥,数月不见鱼肉是常事。徽州妇女还极勤勉,天天纺纱织布到深夜,以贴补家用。有徽商妇的操持,徽商走遍天涯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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