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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区与外城区可不一样,外城区的菇奴们,活着都困难,就算是有武器,也不过就是一些自制的冷兵器,如铁枝、木棒,或者是碎玻璃瓶之类的。而且他们的身体太虚,根本不敢主动挑衅,只有像那个同情心泛滥的少年那样的傻瓜,才会被他们当成目标,找机会偷袭杀死,随后像鬣狗一样将其撕碎瓜分,对于像洛纱或者墨这种完全无视他们的,他们才不敢动手。而中城区就不一样了,这里的人也是拾荒者,甚至在中城区还有佣兵之家存在,你完全可以将这里当作聚集点那样的生活区。因此,这些建筑之中的拾荒者实力都还不错,武器也更加先进,源力武装可能不多,但至少拥有枪械是不成问题的,他们偶尔也会借助地利的优势,在这条路上发个横财,打打牙祭。当然,这里毕竟属于黑石镇范围,而且来这里的人,都是来和公司做生意的。所以黑石镇也规定过,绝对不允许中城的人肆意杀戮劫掠公路上的人,否则,会迎来他们的清洗。像是洛纱他们这种明显不好惹,也没办法迅速解决的小队,中城区的人是不敢动的,一旦引来城卫军,那就是他们的灾难。另外,黑石镇那些大公司或者家族、组织,也都有专属自己的独特标记,只要带有这些标记的人,也完全可以在这条路上畅通无阻,中城的人根本不敢动。他们的目标,也只有人数较少,同时看起来也不是很强大的那种小团队,尤其是像墨这种单枪匹马的,只要在暗处打个黑枪,然后迅速将人拖走,城卫军是不会理会的。不过,虽然墨只是孤身一人,但腿上挂着的两把死亡咆哮,以及手臂上的少尉臂章,却也有着足够的威慑力,一个少尉军衔的独行侠,要说他没两把刷子,恐怕没人会相信。于是,虽然在路边的建筑中,有着不少人在观察墨,但穿过了大半的中城区,墨依旧没有遇到任何麻烦,大多数窥视者,最终都还是压下了心中的欲望,在这个世界,只有谨慎,才能活得更久。“老大,就这小子一个人,干吧!你们开车从他对面过来,我在这狙他,弄死之后,将尸体拖到车上就算完事!”一幢五层的建筑之中,一个光头青年用狙击镜瞄了墨很久,终于忍不住说道:“要是我失手,你们就直接开过去,假装出城,他也不能把你们怎么样,更不可能进来杀我!反正没有危险,试一下呗?”被他称为老大的是一个四十多岁,身材精瘦,顶着个大鹰钩鼻子,一脸阴戾的中年人,他拿着望远镜看着正走过来的墨,心中一直在犹豫。这小子身上除了自由佣兵团的标识之外,再无任何其他印记,倒是没有什么顾忌,确实属于是可以动的,可问题是,这样的孤狼,一旦狙杀失败,恐怕没那么容易善后。“老大!干吧!这小子可是进城,绝对有油水!”光头又开口劝道,一般来说,他们只要是打劫,选择的都会是进城的人,因为出城的基本都挥霍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钱也都换成了武器弹药,就算打劫成功也捞不到多少好玩意儿,只有进城的,那都是来出货的,油水自然足!“是啊,老大,干吧!一发子弹的事儿!”“就是,看他后面的包可是不小,而且还是少尉,不可能只有一点东西就来卖,肯定是条大鱼,把他搞定,我们也许一个月都不用出去了!”鹰钩鼻又仔细看了看墨,终于下定决心,他丢下望远镜,咬牙吐出一个字:“干!!”……“嗡~~!”一辆破旧的敞篷越野车沿着公路向着墨的方向驶来,车上一共有五个人,包括司机在内,都在有意无意地看着墨,墨却并不在意,似乎没看到他们一般继续前行。“吱~~!”而就在即将与墨交错而过的时候,这辆越野车却忽然猛打方向盘,在剧烈的轮胎摩擦声与车上的人的尖叫声中冲向了墨。墨停了下来,看着撞向自己的越野车,就在它快要与自己接触的时候,身体猛地向着旁边一闪,而就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了一声枪响。“轰!”开枪的自然是埋伏在一百多米外的那幢房子中的光头青年,他等待的就是这个机会,因为摸不清墨的底细,自然是在他闪躲的时候,发出这致命一击才最合适。不管任何人,在路上忽然遇到有车撞向自己,并且车上的人还都拿着武器对自己虎视眈眈,都会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车辆上,更何况,他的身体还因为躲闪而处于运动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是很难做出闪避动作的。可让光头青年与车上的五人都没想到的是,几乎就在枪响的同时,原本向右闪避越野车的墨,身体竟然诡异地停了下来,随后没有丝毫勉强地向左一个翻滚,不但躲过了子弹,还就地一个鱼跃,直接跳上了越野车。“噗噗噗~!”进入车内的墨双手已然多出两把匕首,两个呼吸之间,坐在后排的三个拾荒者便被他全部割喉,副驾驶的鹰钩鼻大惊,可他手中此时拿着的是一把突击步枪,在这种狭窄的空间,这玩意儿可没有匕首好用。鹰钩鼻心中大恨,他和车上的兄弟都带着突击步枪,这本身就不是为了这个家伙准备的,而是为了震慑其他人,免得他们来抢夺战利品。在鹰钩鼻看来,墨的小命,光他们的车撞以及光头青年的狙击就足以解决,可谁想到,这家伙竟然真的是一只披着羊皮的恶魔。有着足够战斗经验的鹰钩鼻一把将手中的枪砸向后座的墨,同时自己也跳出了越野车,拔出了腰间的手枪,可当他将手枪指向因为突发情况而紧急停下的越野车时,却发现车上的墨居然消失了,而开车的那个兄弟,却将头仰在驾驶座的靠背上,脖子上有着深深的一道划痕,正在向外喷溅着鲜血。“完了!踢到铁板了……”鹰钩鼻心中一凉,暗中叫苦,也就在这时,他的后脑忽然一痛,紧接着,人也坠入了无尽的黑暗……远处躲在窗子后面的光头青年,难以置信地看着狙击镜中的画面,他没想到,自己的老大和四个兄弟,竟然就这么没了?青年顿时也明白,他们这次是找错目标了,当下便想转身逃走,可就在这时,他忽然在瞄准镜中看到,他们的那个目标,竟然重新跳回了车上,对着自己这个方向抬起了手臂,随后,便是火光一闪。光头青年连忙起身,转头就想逃走,可他的身体刚刚转向门口,就看到自己的胸口忽然向外喷发出一蓬血雨。他身体僵硬,慢慢低头,在他的胸口,出现了一个汤碗大小的洞,他能够清晰地看到自己体内残留的肠子,以及身后那把被他放弃的狙击步枪。“轰!”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听到了一声巨大的轰鸣,自遥远的天边传来。“死……死亡咆哮!”光头青年喃喃地说出了自己人生中最后一句话,身体扑倒在地……墨依旧站在越野车上,抬起的手臂并未收回,而是转头看向了自己的右边。四辆越野车正缓缓驶来,最前面那辆车上,一个三十岁左右,留着寸头的青年正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墨,而见到墨看向自己,他连忙抬起双手:“兄弟!别误会,我们就是凑巧赶上了!我们是新月公司的!”随着寸头青年的话,车上其他人也都将手中的武器放低,示意自己并无敌意。墨对着寸头青年点点头,将死亡咆哮插回枪套,随后跳下越野车,将鹰钩鼻的尸体丢进越野车,又来到驾驶室旁边,将死在驾驶室的尸体扔到后座,跳上越野车发动,调转方向,向着来路驶去。看着墨驾车离去,寸头青年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看了看越野车的背影,又看了看距离一百多米处的那幢建筑:“你们谁能告诉我,那小子手中那把,到底是什么枪?”“琛哥,死亡咆哮啊?你连死亡咆哮都不认识?”后面一个人答道。“放屁!”青年琛哥猛地从副驾驶座跳了起来,转身看着那人,伸手指向远方的那幢建筑:“那有多远?一百多米了吧?这是死亡咆哮的射程?啊?你敢告诉我,有人用死亡咆哮跟人对狙??”车后的两人相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震惊,谁也没有开口。没错,死亡咆哮之所以出名,就是因为它的威力,但它毕竟是手枪,强化威力的同时,牺牲的就是准确度,对于死亡咆哮的攻击距离,所有人都清楚,十米左右是最佳,超出二十米就够呛,三十米开外的话,虽然说理论上可以,但那颗子弹的威胁可能还不如它所发出的枪响吓人……可现在,他们竟然看到有人用死亡咆哮,一枪干掉了足足一百二三十米处,用狙击枪袭击他的狙击手,哪怕是亲眼所见,车上的四人也都有些不敢相信。“琛哥!咱们公司不是正招人么?那个兄弟看打扮就是个独行的自由佣兵,要不……”沉默了一会,开车的司机看着琛哥问道。“对啊!要是……”琛哥眼睛一亮,看向了出城方向,刚刚开走的那辆越野车,此时正在向着他们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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