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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穿越中世纪160
第二天,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真正进城的日子,但他们的起床时间比预计的晚了快一个小时。
纪尧姆倒是不慌不忙,在妆扮上要花更多时间的路易莎就匆忙多了。于是纪尧姆就舒舒服服地枕靠在床上,看路易莎趿拉着妥协,在屏风后走来走去。
站在屏风后的路易莎脱去了睡衣,虽然旁边就是烧得很旺的壁炉,她还是打了个寒噤,飞快换了一条衬裙。这是白色的亚麻内衣衬裙,然后又加了一件本色的薄毛呢衬裙保暖。这时候路易莎才从屏风后绕出来,坐到垫着软垫的凳子上穿自己的长筒袜。
女性不能穿裤子,就只能穿长筒袜保暖了。其实也差不多,动态的长筒袜是可以拉到大腿根的嘛。
女仆拿了好几双色彩鲜艳的羊毛长筒袜来,路易莎一时做不出决定,就看向纪尧姆:“您觉得那一双袜子更合适呢?”
纪尧姆看了一眼搭在屏风上的金色丝绸刺绣面子、翠绿色呢绒衬里的外裙,那是路易莎今天要穿的,颜色本就亮眼,还要用强烈的对比色去强调。他甚至可以想象,路易莎今天进城时,裙摆抖动露出一点儿里面的翠绿,会多么的让人印象深刻。
“那双红色的怎么样?”纪尧姆其实很喜欢看路易莎穿红色,但他从来不直说这一点。
路易莎看了一眼红色的长筒袜,看起来挺普通的,但猩红色的毛呢料上有鲜红的丝线绣出几何图案,得仔细看才看得出来。但就算乍一看看不出来,也会第一时间感觉到它不是素面无纹的,因为有一种说出来的精美。
纪尧姆给面子地帮忙做做了决定,路易莎也就不再纠结了,拿过那双长筒袜,提起自己的衬裙,就穿了起来。因为此时的布料没什么弹性,穿的时候位置就要对准,路易莎还在一开始的时候多做了一会儿调整。
很快,长筒袜被拉到了大腿根,然后就是系袜带了,是两对金色的袜带——袜子太长了,一只袜子只系一根袜带,总让路易莎缺乏安全感。所以她是一根袜带系在膝盖上方,一根袜带系在膝盖下方。
纪尧姆的视线落在打着对称蝴蝶结的袜带上。这样精巧漂亮的小玩意儿他并不陌生,事实上,他拆过好多次了。但每次拆开,依旧会让他有儿时拆礼物的期待感与满足感他慢慢坐直了身体,当路易莎两只袜子的袜带都系好了后,还朝她招了招手。
路易莎不解,但还是走到了床边。然后猝不及防的,纪尧姆就搂住了她,并且一只手迅速找到了袜带,一下拆开了。
“呀!殿下!”路易莎忍不住惊呼出声,拍了纪尧姆的肩膀几下,还想躲开。然而笑死,根本躲不开,纪尧姆的力气比她大多了,他铁了心不让她挣脱的话,她简直就像是被铁箍箍住了一样。
纪尧姆并不是真的要乱来,他也知道现在是白天,更重要的是,待会儿他们还要出席进城仪式——他真的就是一下瘾发了,不由自主想拆袜带玩儿,在这个欲念变成现实之前,他一下什么都想不到了。路易莎再次系袜带,并且整理衬裙时,还忍不住瞪了纪尧姆一眼。这时房间里有好几个侍女和女仆呢!说实话,都很想笑,但她们知道这一笑,路易莎肯定会害羞。到时候恼羞成怒,不和纪尧姆说话,难做的还是她们,所以都尽力忍住了。
纪尧姆清了清嗓子却不说话,还侧头避开了路易莎的瞪视,也起了床穿衣。路易莎没办法,只能不爽地去穿自己的外裙。这条外裙还配有一条长长的、从腰间吹到地上地金色织锦腰带,金色的底色上有橙红和银色的花卉刺绣。她束好了这条腰带,才去洗漱。
因为担心洗漱弄脏弄湿裙子,侍女还给路易莎围了一块罩住她整个上半身的厚布。她就这样洗脸刷牙,甚至梳头。
今天梳的是经典‘耳机发髻’,罩住两边发髻的是珍珠和蓝宝石的小圆发网,然后是一个额饰。就是一条粗金链子,下面坠一颗浅蓝色的海蓝宝,海蓝宝周围还有一圈镂空金花丝装饰——相比起此时常见的细圆箍式额饰,这显得秀美了很多,而且更加精致。
“您的气质很适合海蓝宝石,都有一种清新忧郁的美。”纪尧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走到了路易莎身后。
路易莎正在涂口红,小毛刷子沾了一点点口红,然后涂抹到嘴唇上。她的嘴唇本来就算红的了,但不可能突破人类的极限,所以还是要涂口红才能真正达到‘正红色’。
她对着镜子小心涂抹,忽然抬头看了一眼镜子里自己身后的纪尧姆,突然站起身、背转过去——口红刷一下就划过纪尧姆的脸,留下了一道细长、殷红的痕迹。
所有人都为这意外的发展睁大了眼睛,纪尧姆倒是没生气,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眼,又看向路易莎:“您不生气了吗?”
“我本来就不生气,只是有点儿不爽而已——您捉弄了我,我就要捉弄回来。”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说起来还能算作是夫妻情趣吧?这都生气,那也太奇怪了。
路易莎说罢后退了一步,看着纪尧姆脸上的红痕,心里暗暗赞叹还挺好看的纪尧姆的长相像他的母亲,其实是贵气秀美那一挂的。虽然此时主流并不追捧这类男子,但还是会承认这种好看。纪尧姆基本没被当作过美男子,更多是因为气质上的严肃和长相风格不合,以至于显得不合时宜、呆板僵硬了。
然而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来,这可太好了!这完全就是贵气禁欲系那一挂的,非常心动的好么不管怎么说,结婚的对象是这个长相,那还是能让她抵消一些不安的——虽然早就接受了要和一位王子结婚,但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在现代结婚都不见得坦然,更别说是在中世纪了。
而且除脸之外,纪尧姆还是肩宽腿长的九头身,居然还没有这个时代征战沙场的贵族常见的肥胖(古代武将,无论东西方,都多见胖子。因为体重很多时候就是战斗力,不然格斗分什么量级?而且脂肪在很多时候也能起到保护作用,提高生存率)——路易莎猜测他是天生的体脂率低!
古代胖将军们的肌肉其实也是很多的,只不过脂肪更多。他们锻炼得也多,但没有增肌的意识,也是没有那个必要,看纪尧姆的饮食习惯,也没有特意为增肌努力。所以就只能是天生体脂率低了。
真让人羡慕,也是真棒嗯,作为结婚对象,路易莎觉得自己是有这个发言权的。
纪尧姆接过一旁侍女递过来的湿布巾,对着镜子擦拭起来。路易莎发自内心地感叹:“您很适合这样的红色呢是因为皮肤白皙吗?”
纪尧姆心想:巧了,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大概是出于这样得‘默契’吧,最后两人都披了一件松鼠皮衬里得猩红色毛呢斗篷——当之后纪尧姆骑黑马、路易莎骑白马,披着猩红色斗篷,一起进入洛特马斯城时,迎接的市民都觉得两人格外有贵族气度。
一个是两人都长得‘贵’,另一个,就是两人都穿的鲜艳,而穿着鲜艳也算是此时的贵族特权了。虽说洛特马斯的传统,即使是一些很有钱的人,一般也都穿本色布料,或者黑色,基本从没鲜艳过,但这不代表他们在审美上也和主流相悖。
“看起来传闻是难得的靠谱了,伯爵对伯爵夫人非常看重,他们的马甚至是并行的,他乐于和她一起分享荣耀。”站在毛纺织行会商馆前的维尔德先生看到了骑马经过的队伍,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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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点了点头,又看看为伯爵和伯爵夫人欢呼的民众,又说道:“我们这位上任没几年的伯爵,倒是比前任得人心多了,虽然他几乎没来过几次泽布兰,就算来了也没长住过。”
维尔德先生不以为然道:“这正是伯爵大人得人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他不多管闲事——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欢呼声至少有一半是给伯爵夫人的,那可真是位天使、是深受福泽之人。即使是普通市民,也会自豪于有这样一位女主人的。”
同行连连赞同,显然是前后两个观点都认可的。他又看了一眼其实已经走开的队伍,说道:“总之,希望伯爵夫人对伯爵大人的影响力真的能到那程度,不然钱就白花了。听说为了讨好伯爵夫人,会长准备了很多珍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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