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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酒吧的客人渐渐少了,楠雁唱完规定的时间,邀请煜地上台合唱。
煜地猛地喝了一杯酒,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唱歌,需要给自己鼓一把劲。
当煜地独唱时,楠雁拿开话筒,在旁边轻声哼唱;下午的练习多少有点效果,煜地表现虽然一般,至少没有跑调。
煜地富有磁性的低音,与楠雁磁性的女中音相得益彰,高音部份降了调,从言言和夭夭的反应来看,煜地给自己打出了“能听”的评价。
音色由声带的结构和共鸣腔的特性决定,每个人的声带及其共鸣腔的结构特征不同,因此发出的音色也不同。
煜地决定要好好研究生理学和声学,重新塑造自己这部份的结构,说不定对本尊有用,还有三个哥哥和两个弟弟,将来说不定能组成男子天团。
楠雁自然不知道煜地的想法,一曲唱毕,放下话筒赞扬道:
“咱们能成立一个组合!”
“哦,地雁组合?”
楠雁“噗嗤”笑出声。
“这么随意?”
都怪本尊,影响太深,煜地想到的名字也很敷衍。
“我是拖后腿的,待会咱们去唱歌,我还从来没有去过,言言和夭夭也去。”
楠雁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两女,她们正端着酒杯向煜地致意,洋溢着青春的学生气息,略施粉黛后可爱与性感并存,让大五六岁的楠雁泛起危机感。
煜地如此年轻,四年的跑场歌手生涯,晚睡晚起,让自己在他面前就是大姐姐,老牛吃嫩草?
呸呸呸,老娘可不老,还不满二十七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
“好的,咱们去哪里?”
“找个音响设备好的,订一个大包间。”
“杨哥唱的真好,楠雁姐姐都快被你比下去了,敬你一杯!”
夭夭夸张地称赞道,“姐姐”二字特别清晰,顺势亲热地挽上楠雁的手臂,是个有小心思的女子。
“煜地唱的很好,将来一定是大红的歌手。”
楠雁假装不知,亲热地称呼着“煜地”,身体还靠了靠,似乎在宣示主权。
“煜地哥要做歌手?太好了!”
旁边的言言一副吃惊的模样,随即表现出欣喜,端起酒杯主动碰了一下。
“煜地哥,不如成立一个公司,把我们都签下,咱们一起努力。”
“成立公司多麻烦,有现成的,如果有信心,倒是可以去试试,我替你们引荐。”
煜地从业余爱好者的角度,觉得言言和夭夭大有潜力,跑场歌手比驻唱歌手还低一级,勤工俭学还行,发展前途很一般。
“煜地,是哪家公司?”
楠雁也来了兴趣。
“成都的公司记不得名字,阆苑州的天霸地霸影视娱乐公司,负责人是陈明毅。”
“啊!”
三人一起惊呼。
“煜地,你认识他?”
煜地没见过陈明毅,但承继了本尊记忆,这家伙成为了修仙人,还追彩玉得手,彩玉是依依的妹妹,他与本尊是弯弯绕的姻亲。
“没见过。”
“哦。”
三人有些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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