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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科斯的碎片终于聚到一起,完成了复活,在皮尔斯身后现出长矛。
皮尔斯一点都不惊讶,一看就知道杀过三眼人,知道三眼人杀不死,马科斯不动他就不会再出手。
张哲翰懒得再理睬皮尔斯,取出方盒里的东西,把盒子塞回到祭司手里,转身不慌不忙向大门走去。
马科斯知道进来的是谁,但他万万没想到张哲翰这么大胆,竟然不逃不躲,迎了上去。忙收起长矛,紧走几步跟上,让他没想到的是,皮尔斯做了和他相同的动作,也跟了过来。
进来的是白案,一身白袍,三眼犀利。张哲翰恭敬地鞠了一躬,继续往前走,皮尔斯也学着鞠躬,跟在张哲翰后面,马科斯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他是白案的下属,只能立正行军礼。
白案叽里咕噜问话,马科斯叽里咕噜作答。这一切都在张哲翰的意料之中,他知道马科斯一定会啰啰嗦嗦说一大堆拖住白案,为自己尽可能多地争取时间。他没想到的是,皮尔斯在那么短的时间就看出了自己的想法,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其实这道题并不难,他们俩现在的外貌都是普通三眼人村民,逛一逛神庙再正常不过,只要不作死露马脚就行,马科斯现出长矛说明他是一名士兵,三个人中也只有他会说三眼土语,白案进来一定会找他问话。难点不在选择,而是在短时间想明白其中的逻辑。
“老德你还行,比你主子聪明。”张哲翰边走边夸道。
“祝先生?他已经不是主子了。”皮尔斯答道,就像聊家常。
走过广场,张哲翰转身往南走,“呃,你怎么还跟着我。”
“那么久没见,你就不想和我聊聊?”
张哲翰确实想聊,尽管他知道皮尔斯不会无缘无故说要聊聊,但还是决定聊一聊,共祭会变化太大,还有很多事需要了解。
他要走早就运起阴遁走了,他知道皮尔斯不行,只能靠腿走出去。皮尔斯和张蚝算是吃张哲翰苦头最多的对手,相互几斤几两心知肚明,打生打死也算是一种交情。皮尔斯比张蚝要冷静理性得多,也聪明得多,尽职尽责但从不莽撞,倒是和洛可有几分相像。
“你说你们哈,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了。”张哲翰顺着刚才的话题说道。
“还不是因为你。”
“我怎么了,草芥一枚。”
“一个手握核弹的草芥?”
“这就是蒙哥马利要杀我的理由?”
“你说呢?”
“我可以大撒手,回新世界去种地。”
“这话你自己信吗?”
“所以还是要不死不休?”
“我说了不算,你自己找至尊主说去。”
张哲翰假装不经意转移话题:“诶,为什么你们和祝先生都那么在乎这个副本?”
“不知道,别这么看着我,我真不知道。”皮尔斯晃着脑袋,“我是军人,奉命行事。”
两人正有一搭没一搭聊着,街上突然乱了起来,人群全都往北跑,叽里咕噜叫着,不知道在叫什么。
“他们好像去看什么热闹。”皮尔斯抬头往北看,一回头,张哲翰早已没了踪影。
村子最北边一圈栅栏挤满了人,个个抻长了脖子像一群鹅,看向同一个方向。
北面五六百米如茵的草坪上,两个女人正在打架。
一个一袭红袍,冷艳妖冶,手持一把狭长木刀。
另一个素色旗袍,戴着一顶黑纱斗笠,垂下的面纱遮挡了容颜,手里拿的是一柄短剑,距离太远看不清是什么剑,只觉得在哪儿见过。
两人的速度都快到难以言状,如果说上一次红案和绿袍的战斗还能偶尔看清来龙去脉,这一次则完全是影影绰绰,模模糊糊,只能看见一红一素两种颜色,时聚时分,时而轰然碰撞,时而你追我逐,难解难分。
女娲娘娘怎么和红案打起来了?
张哲翰一头雾水,在他的概念中,这两个女人都是“他的”女人,在他生死攸关的时候都会出手相救。
没道理啊,她们出手的前提都是有人要杀我,女娲不可能杀我,红案也不可能,怎么就打到一起了,下手还都那么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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