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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礼安,是自私鬼。”叫塔娅的女孩语气黯然,“他不会出现的,他现在应该在前往汽车修理厂的途中,他是修理厂师傅最喜欢的学徒,他从不迟到。”
“这可不一定。”一直插不上话的麦至高终于逮到了个空隙,他把那张照片拿到女人的面前,“这是我们在温礼安皮夹找到的。”
刚刚还一脸沮丧的女孩在看清楚照片后尖叫一声,尖叫之后是傻笑。
女孩笑得越开心就越是凸显出自家妹妹的失落,黎以伦把胶布贴上女孩的嘴。
此时黎以伦开始对那位叫做温礼安的男孩好奇了起来,到底温礼安有多了不起,能把眼前两位性格迥异的女孩迷得这般神魂颠倒。
交给温礼安的信写明,他在两点到三点半之间必须出现。
三点,温礼安还是没有出现。
三点十分,训练场依然静悄悄,从训练场里望出去是提供会员夜间练习的露天场地,围墙、缕空的铁门把那块露天场地和外界隔开,这片岛国夏季白昼极为漫长,此时日光正在往着顶峰期冲刺,世界呈现出淡淡的亮白色。
训练室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扇门上,距离三点半时间就只剩下十分钟。
流逝的光阴一点点洗去塔娅眼里的光彩,距离约定时间还有五分钟,麦至高伸了伸懒腰,来到黎宝珠面前:“宝儿,温礼安不出现更好,从另一种角度看……”
那声脆生生的“塔娅姐姐”打断麦至高的话,黎宝珠一把推开麦至高,看管塔娅的保全人员把身体一个劲儿往前伸的塔娅按回椅子上。
黎以伦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抹小小的身影冲破那团亮白色光芒,跑上台阶,身材苗条的年轻女孩紧随其后,年轻女孩后面跟着度假区经理。
没有第四个人,那扇大门重新关上。
棕色卷发的小男孩嘴里叫着“塔娅姐姐”做出想要和这里人拼命的架势,一只白皙的手牢牢拉住他,跟着小男孩一起出现的年轻女人低下头,在小男孩耳边耳语一番。
安顿好小男孩,年轻女孩来到黎以伦面前,微微欠腰:“你好。”
《逍遥游》是黎以伦接触过为数不多的古代书籍,至今他仍记得书中几句“藐姑射之上,有神人居焉,肌肤若胜雪,绰约如处子”,据说那是作者用来描绘在深山里偶遇的女人。
年少的他对此不以为然,私底下觉得那是一种臆想出来的产物,黎以伦也一直未曾遇见让他第一眼就能联想到“肌肤胜雪”这样的女人。
眼前的女孩,年纪大约在二十出头左右,让他在第一眼间从心里忽然串出“原来这个世界真有肌肤胜雪的女人”的念头。
目光从女孩脸上移开,落在她白色衬衫上,不,那件衬衫也许一开始不是白色的,是接近白色的浅色,次数洗多了,原先颜色已然掉落,变成了那种旧旧的泛白。
女孩还具备一定的洞察力,短短时间里凭着俱乐部经理的站位就断定他是在场人中最有发言权的人。
目光重新回到女孩脸上,如果单凭第一眼得分的话黎以伦会给女孩八十分,可第二眼之后,八十分一下子掉到六十分。
女孩五官可以算得上眉清目秀,但由于眉形和眼神使得女孩整体给人十分寡淡的感觉。
不过,现在不是评头论足的时间,距离三点半就只剩下三分钟时间,他得弄清楚眼前这位的来意:“请问……”
“我叫梁鳕,塔娅姐姐的朋友。”女孩直接表明来意,“我来带塔娅回去。”
话音刚落,被强行按在椅子上的塔娅脚不停踩着地板,类似于“唔”的单调发音也不时从胶布处透露出,塔娅看女孩的眼神显得十分不友好,很显然她并不感激女孩的出现。
“我们在等的人叫温礼安,”黎以伦看了一眼钟表,“除了温礼安之外,我不打算和这件事情毫不相干的人浪费任何口水。”
时间又过去了一分钟。
“温礼安……”女孩声线变低变沉,“他不会出现的。”
这是这个下午黎以伦第二次听到同样的言论。
“他哥哥举行葬礼时温礼安在苏比克湾参加篮球赛,那是一场可有可无的赛事,那场篮球赛温礼安三分球三投三中,两分球九投五中,罚球两罚两中,得到二十一分十一次助攻、八个篮板三次抢断一次盖帽、零失误,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女孩垂下眼帘,声线很淡,“最可怕的是温礼安在参加四场篮球赛中他平均得分为二十一分,这场比赛他的队友教练给他的评价是一如既往、正常、稳定。”
顿了顿,说话的人表情语气更趋向于一个人在荒野中的自言自语:“这个时候,你们也许会想,他哥哥对他也许不好,不,他哥哥对他好得连我有时都会吃醋,一个礼拜要记一次账,这个礼拜赚到四十美元,四十美元中得留二十美元给礼安以后上大学用,十美元交给妈妈家用,五美元存着以后娶小鳕,剩下的五美元留着当应急基金,这些温礼安都知道,你们说,他是怎么做到三分球三投三中的?”
眼睫毛微微在抖动着,眼睫毛密度和她眉形一样看着很淡,但胜在弧度好看,像折扇,随着那么一抖,不胜负荷模样,像冬季里静悄悄落于某个角落从蝴蝶身上脱落的灰色羽翼,让人忍不住弯腰捡起,小心翼翼放在手掌心上,细细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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