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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人家提供的美味,时锦眠最后一刻还是知道怎么做人的。
对上玉辞那张清隽的脸,她笑道:“摄政王要尝尝吗?这红毛兔的味道确实十分的不错。”
玉辞扯唇笑了一声:“既然如此,那贵妃就多吃一些,毕竟是出了力的。”
这意思是不吃了?
哦,也对。
好歹是自己的爱宠,这还没爱够呢,就被时锦眠给狠心的烤了。
玉辞这人,别看为人月朗清明的,实则生性凉薄。
这辈子还真没人能真正的走到他的心里去,同时,他喜欢的东西也近乎没有。
这红毛兔,暂时他是喜欢的。
还没有养腻。
要不然也不会在原著里,养腻的那一刻,直接就送给皇后了。
一般情况下,这种当时最喜欢的东西,还没有喜欢够,就被人生生的从身边抢走,还没有再回到自己身边的可能了,最是让人难以接受和能铭记很长时间的!
就好比这红毛兔。
在玉辞的心中,没有个十天半月的,怕是忘不了了。
肉类这一种东西,尤其是刚烤好的那一种,都得是趁热才好吃。
在将最后一个兔腿扯下来后,时锦眠就拿着飞快进入大殿给大暴君送去了。
嘿嘿——
她这人还是懂得感恩的。
要是没有大暴君,她怎么能吃到这么好的野味呢。
看着小女人跟一整风似的,实际上在时锦眠才跑进大殿慕煜就知道是她了。
“皇上,最后一个兔腿了,尝尝!老好吃了呢!”
红毛兔确实是很难得,说实话,就这么烤了吃也有些可惜。
但是碍于是时锦眠烤的,也就随她去了。
在时锦眠给他送过兔腿准备离开时,慕煜叫住她:“摄政王可有为难你?”
时锦眠认真的回想了一下,就盯着自己看了一会儿。。。。。。应该不算叫为难吧?
所以她就摇了摇头:“没有!”
“嗯,去吃吧。”
。。。。。。
殿外,时锦眠出来的时候玉辞已经走了。
玉辞走了,身为玉辞身边的心腹侍卫,玄风却留下了。
见玄风蹲在火架子旁边,终究是没有忍住,偷偷的扯了一块兔肉吃。
果然这味道和想象中的一样好吃呜呜呜——
他激动的都快要哭了!
不——
应该说是这兔肉比想象中的还要好吃!
关于玉辞离开,玄风没有跟着他一起走,也一块跟着留下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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