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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拉再婊,也不如维克的腹黑。
维克可是几十年来如一日的坑王高手,这次又发挥了作用。
他问湄拉,是愿意呆在这里,还是回亚特兰蒂斯治伤。
湄拉立即就说,要等亚瑟回来。
“好的!”维克习惯性地先说好,随后又开始摆出极具说服力的理由来:“可亚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而且他肯定希望您安全。我们是没办法等下去的,潜艇队需要回去执行公务、维持次序。我们还要急着回去复命,殿下确定不跟我们回去,在这里等吗?”
湄拉听后,想了想,马上改变主意,跟着维克一起上了潜艇。
呵呵哒,希宁看着监控,真为这伟大的爱情而感动。
怪不得两个人结婚后,吵架起来,闹得是天翻地覆。
亚瑟游到了古迹那里,渺无人烟的古迹那里,前国王在石凳上,双手抓着黄金三叉戟,一头灰白色的长发在海水中很仙的飘着……
嗯?看着鼓鼓囊囊的软甲,按照此判断,前国王是个胖子侏儒吗?
二百多根骨头,卡拉森又没学过解剖学,怎么知道如何正确摆放。于是全都塞进了玉米粒黄金软甲里,脑袋放在最上面,只有手骨和小臂链接着,紧紧抓着三叉戟,搁在了软甲前面。
“又是哪个胆大包天的伪王,敢来这里?”亚瑟听到了一个声音,深沉地从一旁传来。应该是个巨大的东西,当它动的时候,虽然没看到影子,可地面都好似微微震动着。
“一千多年了,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全都当了我的食物。这个半人类不错,衣服都脱了,否则还要去掉盔甲。”
亚瑟侧头看去,遗迹旁边散落了一地的骨头。其实应该是呈一堆的,被炸后散落开来。
当然亚瑟不知道,他高声喊着:“我,亚瑟,亚特兰蒂斯王国的女王,亚特兰娜之子。”
“嗷~”卡拉森顿时发飙了,冲杀了过来,几条巨大、如同没有吸盘的章鱼手臂,直接就打了上去。
该死的家伙,居然还敢称自己是亚特兰娜的儿子,之前来的一个,炸了这里,现在又来一个。
看看这里,是它好不容易拼起来的,但还是和之前雄壮诡异的风格大相径庭,差距太多了。
亚瑟狼狈地躲避着,还被揍得陷在石柱里,要不是皮厚肉粗,很经得起打,早就挂了。
“咚~”的一下,被巨大触手拍在了海床上,扬起了漫天泥沙。
“呸呸~”亚瑟吐掉了嘴里的烂泥,一跳到了上面,对着巨大的海怪恼羞成怒地吼:“我是来拿三叉戟的,不是说是王才能拿得到,如果我是伪王,不就拿不走了吗?那你为什么不让我拿?”
回答他的是巨大触手,“啪”地拍了下去……就是揍你小丫的,还敢说来拿三叉戟的,先前一个炸得三叉戟埋在石碓里,整理出来容易嘛!要知道不整理了,你尽管去挖。
现在好不容易弄好了,你过来捡现成的。
我拍拍拍,拍死你这个亚特兰娜的儿子!
看到卡拉森猛揍着亚瑟,希宁那个痛快呀!早就想揍这个刺青小子了,如果不是男主,就光跟身主未婚妻私奔这件事,都够他死上八回。
还要夺身主的王位,真是国仇家恨,凌迟都行!
不是说要带来食物嘛,那就拿你当点心……卡拉森气得不行,用触手卷起了亚瑟,往长满牙齿的嘴里送……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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