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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犀利地看着布莱恩“这话如果让女士听见,你再也别想离开伦敦了。”
“我什么都没说。”布莱恩立刻低下头,假装很认真地研究起了已经反复看过很多遍的这次行动的目标。
他和邦德要抓捕一个在世界各地流窜作案的国际炸弹犯。这位炸弹犯有一个显著特点,或者说是令他危险程度大幅上升的地方,即作案地点随机、缺乏明确目的性,仿佛他每次只是心血来潮对着世界地图扔飞镖,来决定自己下一次要在哪里挥洒艺术细胞。
i6废了挺大力气才确认这位名叫莫拉卡的炸弹犯最近就躲藏在印度洋岛屿国家马达加斯加。
没人知道莫拉卡下一次动手会是什么时候,又将针对哪个倒霉蛋,因此邦德接到的命令是尽快将其活捉。
留活口主要是为了审讯,以确认恐怖分子背后是否有组织或更高一级的指挥者。
但布莱恩前段时间才从福尔摩斯是个活人的新奇感中走出来,大脑对涉及到犯罪推理的内容稍微有些敏感。他仔细阅读着任务介绍,看着看着就忍不住问邦德“你说莫拉卡究竟是如何挑选犯罪地点的”
邦德还真的想过“这种人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钱,他可能有一个或复数个雇主雇主的目的稍微有些不好猜,但归根结底不外乎钱、权、和政治需求这几项。”
布莱恩认同他的观点。
假如这是一本侦探小说,邦德提出的犯罪原因简直庸俗到了极点,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特工行动时一般不会对敌人的想法寻根究底。
没那个必要他们所有基于理性、压过良知的行动,都出自人类最原始也最残暴的欲望。
一月份的南半球岛国正值盛夏,下了飞机,一阵酷暑热浪扑面而来。才在太阳底下走了不到十分钟,布莱恩的衬衫领口处就被汗水浸透了,他看着泥土地两侧身穿背心短裤的当地人,喃喃说道“我要去换个t恤。”
邦德难以言喻地看了他一眼。
“我要去换个t恤。”布莱恩很快下定决心,重复说道,“你等我一下。”
他走到城市中唯一的一家服装店,十分钟后穿着一件印着盗版海绵宝宝的短袖和深色短裤走了出来。
“”邦德看着他的目光从难以言喻变成了略带惊悚。
“我还给你买了一件马男波杰克的。”布莱恩说,“你要换吗”
“不。”邦德立刻回答,“我带了短袖。”
布莱恩耸耸肩。他的养父在穿衣风格上比他讲究很多,有种头可断血可流、大嘤中年男人底线不能丢的即视感,布莱恩在这方面则甚少有包袱,偶尔还会故意来点反差。
“我见过你那件短袖衬衫。”
布莱恩想了想,建议说,“但是它是件外套。你带t恤了吗其实你可以把波杰克穿在里面。”
这样哪怕是cia来了,都认不出这是个英国特工。
邦德不为所动“你对波杰克有什么执念吗闭嘴,跟我走。
heihei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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