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天后,南歌在雨中醒来。
然后她发现,自己失去了记忆。
并非全部失去,因为她还记得,自己叫南歌,是个医生,记得自己要去城北。
除此之外,几乎都记不得了。
可是……城北?为什么她要去那里?
南歌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来。
滴答滴答,南歌听了半天,才知道是自己的头发在滴水。
她很想看一眼,可脖子实在太僵硬了,她试着走路,关节都吱吱作响。
她把自己的手给慢慢抬起来,借着光亮,发现皮肤不仅一片青黑,还有腐烂的肉掉下来,隐约可见森森白骨。
出奇的,她竟然一点都不害怕,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
入目还是满眼疮痍,有报纸吹过,南歌使劲儿伸着脖子看了一眼,那上面把他们这样的人,叫做“丧尸”。
我明明是一个医生,怎么会变成丧尸?
地上有水洼,南歌低头,本来想看看自己的面容,谁知道,“噼啪”一声,她的一个眼球竟然掉下来了!
“啊…呀…我…的…妈…吓…死…宝…宝…了…”
还没等说完,南歌就把自己的嘴给闭上了。
为什么她现在不光是走路慢,说话也这么慢!她扯了扯嘴角,感觉到肌肉都僵硬了。
在心底呵呵笑了两声,她觉得自己现在口齿清晰,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转身,她决定问问别的丧尸,是不是和她一样。
慢腾腾地走了两步后,南歌总觉得自己忘了点什么。
卧槽想起来了!我的眼球还没捡起来!
南歌又急匆匆地转身,虽然她的“急匆匆”,在别人看起来还是慢动作。
回到那个水洼处,南歌艰难地蹲下来,使劲儿伸手,才把眼球给捞上来了,费半天劲儿,塞进了眼眶。
她又低头看了一眼,吗蛋,安反了。
算了,就这样吧,反正她有这眼睛和没有也差不多了。
于是顶着一个白晃晃的眼球,她慢慢地朝着别的丧尸走。
眼前这个丧尸穿着一身朴素的衣裳,浑身都是血迹,要不是长头发,南歌都不知道她是男是女。
“这…位…大…姐…”南歌试图和她交流。
刚刚那报纸上写的,她可是都看到啦,说他们这些丧尸吃人!要砍掉脑袋才会死!
她可不想死!丧尸也有活下去的权利!
南歌说了好半天,才说出来四个字,真是要把自己给急坏了。
偏生那女人还不理自己,直愣愣地走过来,撞了两下,越不过自己,还往前冲呢。
南歌恨不得手舞足蹈了,对方依旧是不理人。
“你…别…撞…了。”再撞下去,她都要散架了。
这女人是煞笔吗,走不过去,都不知道拐个弯儿?
好吧,你不拐,那我拐。
南歌又试着问了几个丧尸,可是对方都不给她半点回应。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