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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真正的出路是找出艾米。”他没有理睬我的话,却自顾自地接了口,“我真想象不出她这样的女人能藏多久,你有什么想法?”
我想象着艾米正站在一家临海豪华酒店的阳台上,身披着跟地毯一般厚重的白色长袍,一边小口喝着上等的蒙特拉谢葡萄酒,一边在网上、电视或小报上观望我一步步走向绝境。身为艾米
艾略特邓恩,她正在参与自己的葬礼,看着铺天盖地的相关报道,品尝着一片狂喜之情,我有些好奇艾米是否意识到她自己盗用了马克吐温书中的桥段。
“在闪念间,我觉得她身处某个临海的地方。”说到这里我顿了顿,感觉自己活像个装神弄鬼的灵媒,“不行,我没有任何想法,她在哪里都有可能,除非她自己决定现身回来,不然的话我们别想找到她。”
“要艾米自己乖乖回来么,似乎不大可能。”坦纳恼火地喘着气,“我们还是先设法找到安迪瞧瞧她的想法吧,眼下我们可没有太多回旋的余地。”
一晃到了晚饭时间,太阳也下了山,我又独自一个人待在了阴气森森的家中。我一直在揣摩艾米说过的谎话,寻思着她身怀六甲是否也是谎话之一。我已经算过了,艾米和我之间时不时会有男女之事,确实有可能会让艾米怀上孩子,但她一定知道我会这么盘算。
到底是真是假呢?如果这也是一个谎话,那它一定是用来伤我心肝的。
我一直以为艾米和我会开枝散叶,因此当初我便心知自己会娶艾米,因为我总是想象着我们两人一起抚养孩子的情景。我记得第一次冒出这种念头时,我正从位于纽约基普斯湾的公寓步行前去东河边的一个小公园,途中经过方方正正的联合国总部大楼,眼见无数国家的国旗正在风中飞扬。“孩子会喜欢这个地方,”我心中暗自想道,这里有五彩缤纷的颜色,让人忙着在脑海中将每一面国旗与国家对上号。这是芬兰,那是新西兰,好似一抹微笑伴着一只眼的是毛里塔尼亚的国旗。紧接着我回过了神,那个会喜欢国旗的宝贝并非某个不相干的孩子,而是我与艾米的孩子。他会拿着一本旧百科全书摊手摊脚地卧在地板上,那一幕恰似我以前的模样,但我们两人的宝贝不会孤零零独自一个人,我会躺在他的身旁,领他一步步周游旗帜之海——听上去,这与其说是周游旗帜之海,倒不如说是周游烦恼之地,不过话说回来,我父亲对待我就是满怀着一腔烦恼,但我绝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我想象着艾米跟我们一起卧在地板上,在半空中蹬着双脚,正用手指出帕劳的国旗,那面旗鲜明的蓝底上有一个离中心不远的黄色圆点,必定算得上最讨艾米的欢心。
从那时起,我那想象中的儿子就变得有血有肉起来,简直躲也躲不开(有时候是个女儿……但大多数时候是个儿子),我也时不时深受难以摆脱的父爱之苦。婚礼过后几个月,有一天我嘴里叼着牙线站在药柜前面,恍然间冒出了一个念头:她是想要宝宝的,对吧?我应该问一问,还用说吗,我当然应该问一问。当我拐弯抹角含含糊糊地把这个问题问出了口,艾米嘴里倒是说当然啦,当然啦,有朝一日会要宝宝的,可每天早上她还是在洗脸池前把药丸吞下了肚。三年来,她每天早上都服药,而我一直绕着这个话题敲边鼓,却始终没有把话说出口:“我希望我们能有一个孩子。”
裁员后,开枝散叶似乎有了希望。我们的生活不再被安排得满满当当,有天吃早餐时,艾米从烤面包上抬起头说“我停用避孕药了”,就这么简单一句话。她的避孕药停用了三个月,却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我们搬到密苏里州后不久,她便约好了医生为我们采取相关医疗措施。只要动手开了个头,艾米可不喜欢拖拖拉拉,“要告诉医生,我们已经试孕一年了”,她说道,而我竟然傻乎乎地同意了。那时我们已经罕有肌肤之亲,但两个人仍然觉得该要个孩子,要宝宝是理所当然的嘛。
“你也必须出力,到时候你必须献出精子。”在开车驶往圣路易斯的途中,她开口说道。
“我知道,你讲话为什么要用这种腔调?”
“我只是觉得到时候你只怕不肯屈尊,你这人通身都是傲气,自我意识又强烈。”
我身上确实交织着自傲和自我两种特质,相当让人讨厌,但在生育医学中心,我却尽职尽责地钻进了那个奇怪的小房间。该房间专门用于自慰,此前已有数百个男人进去过(有时候,我会把俏皮话当作自慰的武器)。
房间里放着一张裹有塑料套的扶手椅、一台电视和一张桌子,桌上摆着五花八门的色情读物和一盒盒纸巾。从书中女子身上各处的毛发看来(没错,是上下两处毛发),那些色情读物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货色,也并未色情到十分露骨的地步(从这一点又可以引申出一篇妙文:谁来挑选生育医学中心使用的色情读物呢?谁来决定哪些读物可以让男人们把事办了,又不会让屋外的一众女人蒙羞呢——屋外可有一位位女护士、女医生,还有内分泌紊乱却又满怀希望的妻子)。
那间屋子我前后去了三趟,可是艾米却压根儿没有采取行动。她本该开始服药,但她就是一拖再拖,死活没有服药,将要身怀六甲的人是她,宝宝会在她的身体里孕育,因此我忍了几个月不去催她,私下里留心着瓶里的药有没有变少。一个冬日的夜晚,几瓶啤酒下肚以后,我迈开步子嘎吱嘎吱地踏着家里的楼梯,脱下沾雪的衣服,蜷到床上躺在艾米的身边,把脸颊凑近她的肩膀,呼吸着她的气息,用她的肌肤暖着我的鼻尖,低声把话说出了口:“艾米,我们生个孩子吧,我们生个孩子吧。”但她居然一口拒绝了我。我原本以为她好歹会有几分担心紧张,几分战战兢兢,嘴上说:“尼克,我会是个好妈妈吗?”结果她却干净利落地吐出了一声冷冰冰的“不行!”。那句话说得波澜不惊,听上去没什么大不了,却也没有转圜的余地,她只是对此事失去了兴趣而已。“因为我发现重活累活全都会落到我的头上,”她讲出了道理,“尿布啦、约医生啦、管孩子啦,到时候都会是我来干,你不过时不时露个脸,当个讨人喜欢的爸爸。我得挑起担子好好教育他们成人,你却会给我拆台,到头来孩子们打心眼里亲近你,却打心眼里讨厌我。”
我告诉艾米她这番话并非事实,但她不信,我又告诉她我不仅仅是想要一个孩子,我还需要一个孩子,因为我必须知道我可以倾尽所有去爱一个人;我可以让这个小生命感觉永远会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向他敞开,无论前路将有多少风雨;我可以成为一个跟我爸爸不一样的父亲,我可以养育出一个跟我不一样的小小男子汉。
为此,我恳求艾米,她却不为所动。
一年后我收到了一封信,里面是诊所的通知:如果该诊所没有收到艾米与我的消息,就会把我的精液处理掉。我把那封信堂而皇之地摆在餐桌上,算是公开向艾米开火,三天后却看见那封信躺在了垃圾箱里,那是我们两个人最后一次就这个话题过招。
当时我跟安迪已经偷偷交往了几个月,因此没有资格觉得失望,但这仍然挡不住我的心痛,也挡不住我做白日梦:我还梦想着我和艾米会有个宝贝儿子呢,我已经一心迷上了他,而且艾米和我生出的一定是个格外出众的宝贝。
那几只提线木偶正用一双双带有戒意的黑眼睛打量着我,我从自家的窗户望出去,一眼看见屋外挤满了新闻车,然后我迎着温暖的夜色踏出了门:是时候出门逛逛啦。说不定有个小报记者偷偷地跟在了我身后,如果真是这样,我也压根儿不在乎。我穿过小区,沿着“河间大道”走了四十五分钟,然后上了高速公路——这条公路正好从迦太基的中央拦腰穿过。这一段路到处是滚滚的声浪和烟雾,我足足走了半个小时,途中经过不少汽车经销店,看见店里的卡车摆放得好似一道道诱人的甜点,还经过不少连锁快餐店、酒品店、便利超市和加油站,一直走到通向市中心的出口匝道,整段路上连一个步行的人也没有遇到,只有身边呼啸而过的汽车中露出一个个隐约的身影。
此时已近午夜,路过“酒吧”时我动了心想要进去,可惜里面的人潮让我望而却步,眼下“酒吧”里必定待着一两个记者吧,反正我这样的记者就会这么干。话虽这么说,我心里又确实想去某家酒吧里逛一逛,融进人堆中间找找乐子,出口闷气。于是我又迈开步子走了十五分钟,到了市中心另一头的一间酒吧,那间酒吧比“酒吧”便宜些,吵一些,也朝气活泼一些,周六晚上总能在卫生间里看见人们呕吐物。跟安迪玩作一处的家伙就会光顾那家酒吧,也许还会拖上安迪一起去寻开心呢,要是能在酒吧里撞上安迪,那就算是我鸿运当头,至少能远远地从屋子另一端细细揣摩她的心情;如果她不在酒吧里,那我至少还能喝上一杯。
我把酒吧搜了个遍,没有看见安迪的身影。尽管我戴着一顶棒球帽盖住了半边脸,一路穿过酒客群时却还是撞上了好几次心惊的时刻,有人猛地扭头对着我,瞪大眼睛想要看个究竟:“是那个家伙!对吧?”
此时正值七月中旬,我说不好自己到十月的时候会不会成了穷凶极恶的化身,被一些没品位的家伙用来当万圣节装扮的角色:他们会披上一团金发,在胳肢窝下夹上一本《小魔女艾米》。据玛戈说,她已经接到好几个人电话询问“酒吧”是否发售相关的正版
T恤(“酒吧”并不发售相关的正版T恤,谢天谢地)。
我找了个座位,又找酒保点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酒保的年纪大概跟我差不多,他定定地凝视了我很长时间,看上去正在寻思是否要给我酒喝,最后才不情不愿地在我面前放下了一个平底小玻璃杯,鼻翼还跟着扇了一扇。我掏出钱包,他充满戒意地伸出一只手拦住我,“我不想要你的钱,请自己留着吧。”
我没有理睬他,还是扔下了几张现钞,那家伙说的真是混账话。
我招呼他再上一杯酒,他却朝我这边瞥了一眼摇了摇头,又朝着正跟他聊天的女人斜过身子,片刻后她装作正在伸懒腰,暗自小心翼翼地打量着我,一边合上嘴一边点点头,意思是说“就是他,尼克
邓恩”,于是酒保再也没有现身。
这种时候不能呼天抢地,也不能采取铁血手段骂一句:“嘿,傻瓜,你到底要不要给我上杯酒?”人们既然已经把你当作混账,你可不能让他们觉得自己长了一双识人的慧眼。在这种关头只能乖乖忍气吞声,但我并不打算起身走人,而是对着面前的空玻璃杯坐着,假装正在苦苦地思索。我先查了查一次性手机,以防安迪打过电话——她并没有打过;随后我又拿出自己的手机玩了一会儿单人纸牌,假装玩得全神贯注。这事该怪到我太太的头上,是她害得我在自己的家乡都没法喝上一杯。上帝呀,我真是打心眼里恨她。
“你刚才喝的是苏格兰威士忌吗?”
我的面前站着一个女孩,年龄跟安迪差不多,是个亚洲人,长着一头及肩的黑发和一副讨人喜欢的模样。
“您说什么?”
“你刚才喝的是什么酒,苏格兰威士忌吗?”
“是呀,没法子……”
这时她已经动身到了酒吧的另一头,脸上灿烂的笑容透露出几分求助的意味,正在设法吸引酒保的目光:她还真是一个惯于吸引眼球的小妞呢。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端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
“拿去喝吧。”她吩咐道,于是我照办了,“干杯。”她边说边举起一杯滋滋冒泡的透明饮料,我们碰了杯,“我可以坐这儿吗?”
“其实我待不了多久……”我边说边打量着周围,确保不会有人正用手机摄像头对准我们。
“那好。”她耸耸肩露出一缕微笑,“我可以假装不知道你是尼克邓恩,但那样也太无礼了。顺便说一句,我是站在你这边的,眼下你的名声可实在不太好听。”
“多谢你,眼下是……呃,是个诡异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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