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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追俺啊,俺没惹你……”
一个挂着鼻涕的半大小子,哭嚎着拼命的甩动两条小短腿儿往南城门逃去。
在他的身后,一个披头散发的北蛮骑兵,狞笑着用带血的弯刀慢慢拍打着自己的大腿,驱赶马匹慢慢的跟在小男孩身后。
其实只需要一个短暂的冲锋,他的弯刀就能轻而易举的砍下小男孩的头颅。
但他没有。
他在享受狩猎的快感。
草原男儿最喜欢干的,就是追逐纵马猎物,把猎物活活累死……那种猎物的肉,特别松软可口。
小男孩冲进了城门洞子里。
见他要出城了,批头散发的北蛮骑兵终于决定收割了。
城里还有那么多只两脚羊了。
为了一只猎物,放弃一城猎物,显然划不来。
他一荡战马的缰绳,风一般的冲进了城门洞子里。
但下一秒,他就从城门洞子里倒飞了出来,结实的胸腔已经坍塌,几根肋骨茬子刺破皮肉突了出来。
“嘭。”
还未落地就已经咽气的北蛮骑兵,重重砸在了长街中心,引起了几个在城门周围截杀逃难老百姓的北蛮骑兵注意。
他们回过头,就见到一个红眼的光头青年,拖着一把雪亮的长刀,慢慢从阴暗的城门洞子里走了出来。
“乌拉!”
他们生气的大叫!
可恶的大离人!
竟敢反抗!
羊怎么能反抗狼呢?
异端!
他们怪叫着,用弯刀拍打着马屁股,朝着城门洞子冲了过去。
但他们刚刚冲到城门口,就见到那个光头青年的两侧,突然潮水般涌出了无数人。
每一个人手里都有刀!
每一个人身上有带血!
每一个人眼神里都激荡着杀气!
“吁……”
他们不生气了。
他们惊恐了。
他们想逃了。
但已经迟了。
人潮涌了上去,眨眼间就他们淹没
“噗嗤、噗嗤、噗嗤……”
那是刀子捅进血肉的声音。
“嘶嘶嘶……”
这是鲜血从动脉血管里喷出来的声音。
张楚站在人群中,抬眼打量这座他生活了一年半的城市。
往日里磨肩接踵的密集人流没了。
往日里热闹鲜活的市井气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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