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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比例≥70%,可无视防盗,否则需等72小时, 崎岖的山道上行着一辆马车。
马车整体呈棕黑色,十分其貌不扬,赶车的人头上戴着斗笠,时不时扬鞭抽打着马儿,驱赶着车往前走。
“少爷,前面好像有家客店,时候也不早了,我看这天马上要下雨,还是先找个地方落脚吧。”
车里传来一个声音:“禹叔,你看着办。”
车厢中,方凤笙半靠在一方大软枕上,正翻阅一本书。
知春知秋坐在她身边,背后都靠着一个软枕。
这几个软枕都是知春的手艺,马车颠簸,又是长途跋涉,就靠着这几个软枕,三人才不至于在路途中,被颠得骨头架子都散了。
“婢子说走水路,少爷非要走旱路,这旱路走得又慢又颠,少爷后悔了吗?”
方凤笙用扇子敲了下知秋的头:“你懂什么,走旱路条条大路都能到,走水路就那么一条路,不怕被人瓮中捉鳖?”
之前在余姚,安顿好何妈妈和王二一家人后,方凤笙就带着禹叔几个匆匆上路了,即是如此也差点被人抓到。那个三皇子比想象中更记仇,竟派人找到余姚来了,方凤笙才会带着知春等人弃了水路,改走旱路。
“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扬州啊?都走了大半个月了。”知秋皱着小脸,苦巴巴的。
“禹叔说再有三五日就能到。”
“还有三五日啊!”
“瞧你这娇气的样子!”
“人家不是娇气,人家就是心疼少爷,你说你身子还没养好,就四处奔波。少爷,你别看书了,伤眼……”
……
所谓望山跑死马,一点都没错。
禹叔一刻钟之前就说看到一家客店,可他们却花了两刻钟才走到。
而且他没有猜错,果然有雨,而且来得非常快。凤笙一行人下车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狂风大作,就看这声势,估计雨势还不会小。
禹叔去停车,凤笙带着知春两个先进了店。
这家客店和散布在沿途官道上的私店,并没有什么区别。因地处荒郊野岭,摆设和装潢都显得十分陈旧,但客人却不少,大堂坐了很多正在吃饭喝酒的人,显然都是避雨而来。
凤笙找小二要了三间客房,因为禹叔还没来,三人就站在大堂里等。只这么一会儿时间,外面就噼里啪啦下起雨来,雷声隆隆。
这时,从外面匆匆走进来两个人。
似乎是主仆,前面的年轻男子身材高大,眉目清朗,穿一身青衫,后面跟着一个背着书箱的书童。
这种地方,极少能看见读书人打扮的人,凤笙不免多看了两眼。
那人似乎感觉到方凤笙在看自己,望了过来。见对方身穿文士衫,手持折扇,模样斯文俊秀,他含笑拱手为礼,同时步伐未停,扬声问小二是否有房。
“客官,您算来巧了,今儿天公作美,小店生意红火,仅剩了五间房,方才那位公子要了三间,还剩两间,请问您要几间?”
青衫男子失笑,原来天公作美还能这么用。正待他打算和小二说要一间房,又来了人。
实在是来人声势浩大,人还没进门,就嚷着说,剩下的房间都给他,他全要了。
紧接着,一个被淋成落汤鸡的胖子撞了进来。
他身高六尺,穿一身赭色绸缎的袍子,看打扮是个客商。除了他,还有个小厮打扮模样的人,及两名穿着蓝色短褐的随扈,都被雨淋得不轻。
这胖子一边跟小二要房,一面没忘破口大骂跟在他身后的三人,说他们都是酒囊饭袋,害他淋成这样,幸亏货没事,不然他非把他们的脑袋拧下来不可。
“客官,您看这位公子先来的,您……”
一个银锭子砸了过来,胖子说:“我出双倍价钱。”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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