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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清源村。
二十天后,飞虎队备好五万多支箭支,全部转移到溶洞内,同时也备好数天的食物,以及其它物资,人人养足精神,准备大干一场。
这段时间,飞虎队已经查清谷地内没有其它危险野兽,而那头血蹄野猪王,依然在那片区域游逛。
莫墨看着洞内一堆箭支,一扎二十支,足有二千多扎,总重量有数吨,一些箭支也浸过毒,不知道对那野兽王有没有用。
这些箭支再加上其它物资,用几辆兽车运了两天才完成。
莫墨能为他们准备的,就是夜晚夜袭的工具。
飞虎队成员20人,带石武共21人,打算分成7小组,每小组三人,两人攻击,一人协助,计划一小组连续骚扰野兽一个小时,然后回去休息,轮流到下一小组进行骚扰。
这段时间,他们也训练配合,熟悉谷地内地形,以便“放风筝”作战。
6月12号上午,飞虎队所有成员向目标地出发,莫墨也骑马跟随。
众人快到目标地的时候,前方探查人员传来消息,目标正在酣然大睡。
“第一小组进攻,第二小组准备,其余人员远离目标至少五百米。”石武下达命令。
目标庞大,即使人不用望远镜观看,哪怕远离它一公里也能看到那堆火红的肉。
收到命令的第一小组三人,骑马前往目标地。
血蹄野猪王警惕性很强,当人离它五十米的时候,已经发现有人类靠近,只是不当一回事,闷哼几声翻个身,依然眯眼继续它的美梦。
血蹄野猪经常在树桩、岩石和坚硬的河岸上磨擦它的身体两侧,这样就把皮肤磨成了坚硬的保护层。
复合弓的穿透性是很强,但对这头野兽王者的身躯可能没多大伤害,除非人类靠近它射击。
阿刚弯弓搭箭,秋月弓圆,瞄准目标眼部。
阿刚搭的这支箭支被浸泡过毒,就是不知对这头野猪王是否有效。野猪吃得杂,只要能吃的东西都吃,对毒物有一定的免疫力。
“麻蛋,睡你麻痹!”
阿刚暗骂一句,被猪鄙夷的滋味儿不好受,屏着呼吸,按下撒放器,只听闻“嗖”的一声,箭矢如流星射去。
箭支的破空声,在空中“嗡嗡”声响,电石火光之间,箭中血蹄野猪头部,离眼部还有一寸距离。
很遗憾,箭支只是弹了下掉落下地,但是也把野兽惹醒,野兽有些发怒。
“这都射不进,铜身都没这么硬!”阿刚略惊讶,不过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嗷!”
血蹄野猪王爬起身晃了晃身躯,闷哼一声,从鼻子喷出一口气,直接把前蹄的草木屑扬起飞落,转了个身,正面对石头,然后继续睡觉。
阿刚看它的架势被吓了一跳,他本就打算策马奔腾,结果等了一会,目标没当一回事,继续睡觉。
于是,阿刚干脆再拉近距离,与野猪王仅有二十几米,继续拉箭射击,骂道:“麻的,原来是头懒猪。”
这一次,阿刚拉满弓,弓身嗡嗡作响,他似要把弓拉垮。
嘣的一声,箭离弦而出。
箭去如流星落地,带着一股劲风射向血蹄野猪王。
噗的一声,正中腰身,但插入肉身仅半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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