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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朝阳升起后,竟陵城外连绵不绝的军营中升起袅袅炊烟,一列列经过战争洗礼后的士兵从军营中走出,整齐的排列在广场中央!
经历了数次攻城战斗,这些松散的帮派人员已经懂得了令行禁止,隐隐有了军队的模样。
绾绾站在点将台上,看着下方广场中的士兵,满意的点点头。
虽然她的练兵计划,被杜伏威打断,不过经过十几日的战斗,这些新兵已经知晓了军纪为何物,懂得了在战场上如何相互配合,知道了如何才能在砍人的同时,尽可能的保住自己的性命。
知道了这三样,就已经足够了,毕竟你也不能指望一群刚入伍的新兵能做的更好。经历一次次战斗之后能活下来的,自然是百战精兵。
绾绾简单的鼓舞下士气,随后新一天的攻城之战再次开启,刀盾手手持盾牌在前,顶着漫天的箭矢,朝着城墙前进。
在他们身后,士兵们推着攻城车,抬着云梯,开始攻城。
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士兵死亡,连续十几日的攻城战,差不多将竟陵城前的空地染红,至于说竟陵城的护城河,更是被尸体混杂着泥土所填平。
在大军的后方,无论是绾绾,还是沈落雁都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战争,漠视的看着士兵的死亡。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唯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同样也就会知道,人命在这战场上是多么的廉价。
更何况,在这乱世之中,恐怕最不缺的就是人,或者说不缺士兵。只要手里有钱有兵器,就能源源不断的招兵买马。
一个馒头,一口饭,就能让数不清的人卖命。毕竟当兵卖命怎么着也要比活生生的饿死好很多。
很明显,绾绾已经适应了乱世,正在朝着将帅王侯之路转变,因此她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位位士兵死亡而无动于衷,看着鲜血将大地染红而面不改色。
当竟陵守军的箭矢攻击减弱,绾绾不动声色的挥挥手。她身后一位身穿黑色盔甲的将领见此,微微行礼,随后转身离去。
很快,一队约莫两千人左右的人马,身披黑甲,腰跨长刀,背着强弓箭囊出现在战场之上,让其诸将一个个惊疑不定的看向面无表情的绾绾。
他们虽非沙场老将,但也能看得出,这支黑甲军是真正的百战之军,难以想象的精兵。如此结论不单单是因为黑甲军的兵势,还有士兵身上的装备器械。
那长刀强弓且不说,单单是这两千人马,每人一套盔甲,就让人侧目。
在这时代,士兵们基本上是布甲,就算是精锐也最多是皮甲,至于说盔甲,那是王牌军队以及将军裨将才有资格穿戴。
不要以为这是夸张,而是因为盔甲的造价太高。一套合格的盔甲,需要打造数月才能完成,所消耗的人力物力都不是一个小数目。
黑甲军的出现,让一众将领心思复杂,他们怎么都没想到,兴阳会竟然还隐藏着如此底牌。根据他们观察,这完全武装的两千兵马,其气势以及装备,完全不逊色那些闻名天下的强兵,可跻身于顶级兵种之一。
不过很快,黑甲军的表现就让他们把之前结论推翻,因为这支兵马太强了,两千离弦的箭矢发出一声声呼啸,似乎要将空气击穿。恐怖的箭矢,精准至极,就算是相隔百十米,射落到城墙之上,依旧将守城的士兵带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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