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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转移阵地,半个小时之后三人才终于得出了结论,原来这不过是闹了个大乌龙!
凌煜只是热心地想要给自己饭店和家乡打广告,给游客留下好印象。
而这却被林妙怡误会为狼狈为奸专门坑外地游客的钱。
后来插一脚进来的陈兰,不过是想媳妇想疯了,见到一个美女和自己儿子一起吃饭就以为他们是那种关系。
三人纠结清楚之后,都是尴尬不已。
可不是嘛,你说吃个饭而已,都能弄出这么大一个乌龙。
只不过最后凌煜和林妙怡都对此事不再提起,免得尴尬。
可陈兰就不一样了,她还大大咧咧地说道,“刚认识又怎么了,现在可以再熟悉熟悉,妙怡啊,你看要不留个联系方式,以后来了咱们镇记得找我,阿姨给你做好吃的。”
陈兰面不改色,比男人追女孩还要专业,问个联系方式呗,你还整个这么体面的理由。
凌煜也只能自愧不如。
林妙怡也不好拒绝,便把联系方式给了凌煜,至于为什么是给凌煜……陈兰表示自己没有手机,让儿子先存着。
母子齐上阵,三分钟女神到手的节奏啊!
末了,陈兰还准备让凌煜带着林妙怡去镇上好玩的地方溜达溜达,林妙怡不好意思再多吃,便表示要回去了。
临走的时候陈兰还不忘说道,“妙怡啊,什么时候想来就来,小煜有空得很,记得经常来玩啊。”
林妙怡感觉浑身不自在,落荒而逃……
凌煜哭笑不得,最后更让他差点儿吐血的是,陈兰责怪他道,“臭小子,你看人家那身材,看看人家那脸蛋,还有那大屁股,好生养,这么好的女孩你不追,你心里想什么的?”
“……”
嗯,好生养……
凌煜回去狼吞虎咽地饱饱地吃了一顿饭,被折腾地,都两点钟了,还没吃饭,加上消耗太大,他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吃完饭后他则是在饭店帮忙了一会儿,晚上的时候饭店里却来了两位很熟悉的,凌煜已经和他们打过交道的人。
这两位自然是警察了,一位比较年轻的是杨华,另一位比较年长的是张从。
这两人,在上次凌平脚受伤的时候和凌煜接触过,今天早上他们可能出去办公了所以在派出所也没看到他们。
“两位这么巧啊,吃点什么?”凌煜对他们也不是很熟悉,朋友又谈不上,只不过看在他们是警察的份儿上才去打招呼的。
杨华一抬头,看到了凌煜,“凌煜啊,先来碗粥吧,又饿又渴的,不想吃饭。”
张从也同样的要求,凌煜让一个服务员去下了单,他则是坐下来说道,“对了,那条疯狗怎么样了?有没有消息?”
话说到现在都十天八天了,关于那条疯狗的事儿也没有个交代,凌煜都怀疑这些警察是不是偷懒不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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