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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爱情让人受尽委屈(第2页)

我永远记得那里哭成一团的姐妹儿们,也永远记得雪白的床单下盖着的那张毫无生气的脸庞。

我缩在一起,忽然回忆到了很多年前的一件事。

我刚入行没多久,当时我在豪门夜宴工作,后来被国际名流的妈咪挖走了,但我在十六和十七岁这两年,都是在豪门夜宴,和国际名流属于这座城市最兴旺的两个顶级夜场。

我也是到后来才知道,豪门夜宴有一个大股东是蒋华东。

当时我们同行中有一个挺孤傲的小姐,叫闵闵,这是她真名,按说我们入行都会起个艺名,有时候是妈咪赠你一个,有时候是你自己起,如果是妈咪给你赠一个,那就证明你在这一行一定会红,因为妈咪都是过来人,她们眼光非常毒辣,从不会看走眼。我的艺名宛就是妈咪赠的,我身份证上的名字叫薛艺。当然这是随的我养父姓氏。

其实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挺悲哀的,活到现在,连一个真正的名副其实的姓名都没有,但人总是看到自己的难处,却忽略了别人比你还惨。

闵闵用真名我们都非常不理解,毕竟做风尘小姐这一行,大部分都有自己的身不由己,为了钱,为了生存,甚至是为了还债。

其实这并不狗血,而是一个真实存在。

每个夜场都有这样可怜的女孩,因为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任何一个女人生来不希望被人宠在掌心过非常安逸幸福的生活,而是心甘情愿匍匐在男人身下靠着出卖身体和尊严来过活。你也许会说,既然觉得卑微和肮脏,为什么不换个工作,说个最直白的,这个工作赚得多,在短时间内,可以筹集到大把资金去堵住外界需要的缺口,而正经工作,首先,不是那么好找,一个月两三千是大部分的数字,超过五千就要你有本事有学历了,甚至说你要有人脉和门路,而且每个月就是那点死工资,对于真正急需用钱的女孩来说,靠不了爹妈和朋友,只能靠自己,那么这是一条捷径。

所以不要为什么,人如果还有第二条路,谁都不会走上这样令自己难堪的绝境。

闵闵用真名,就意味着当你从良洗白后,仍旧被无数人知晓和认出,完全没有什么改变,但她说,“我就要真名,我要时刻警醒自己,我曾经做过小姐,我品尝过这人世间最无助最黑暗的残酷人生,以后不管多惨,都不会比这段生涯更惨,所以我就是幸福的。”

也许别人不会有什么感觉,只觉得挺有意思,但我们这一行的姑娘,会觉得特别心酸,因为幸福对于我们而言,就是没有辱骂,没有嘲讽,没有白眼。

闵闵没有爱一个富商,也没有爱一个已婚男人,更不是什么大官,她爱上的是一个很普通的离异男人,比她大三岁,都是上海人,在医院工作,是一名医生,经济条件还不错,带着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和前妻因为性格不合分开的。

小女孩都特别敏感,所以很不喜欢她,觉得这是一个漂亮却恶毒的阿姨,尽管闵闵本性非常善良,那个男人疼爱女儿,一开始很疏远她,但后来,感情这种东西,还是很容易让彼此吸引和靠近,他们在一起后,也有过一段比较幸福和平凡的时光,闵闵第一次觉得,自己不该用真名做小姐,她很想漂白,但又无计可施,有一天那个男人跟着医院的院长和主任到豪门夜宴去唱歌喝酒,普通的应酬,恰好在转角处两个人碰上了,闵闵说她永远忘不了那个男人当时的目光,从震惊到愤怒,到崩溃,凉的能结出冰棱。

他们回家后,男人将她问了个底朝天,她没敢隐瞒,全都说了,她也知道隐瞒不了,既然在豪门夜宴流遇到了,她就算别说,他也可以去打听,闵闵还是挺红的,至少比一般档次的小姐赚得多,这一行没有秘密,只要你进来了,想藏着是不可能的,客人如过江之鲫,多得数不过来,你每天能接好几个,他们能记住为数不多的你,你却记不住多如牛毛的他们,你还没想起来他姓什么呢,他连你哪天陪的他都记起来了。

那个男人发了一夜的疯,将能砸的都砸了,然后摔门而出,一夜未归。

就这样,一切都完了,闵闵说,我这一辈子喜欢过很多男人,对我好一点的客人,我上学时候非常照顾我的班长,还有情窦初开时期暗恋的男老师,但我真正爱过的,能连命都不要的,只有他。

男人经受过一次婚姻的失败,对于爱情就容不下半分瑕疵和背叛,因为他没有勇气再尝试一次失败,所以付出的小心翼翼,却要求你更多的回报,建立在这样原本就不对等的基础上,感情很脆弱,这样的狂风暴雨,足够完全摧毁。

闵闵跳楼的地方,就在那个男人工作的医院大楼,最高一层,十一层。底下是杂草荆棘和一辆搬运东西的卡车,跳下来血肉模糊,脑浆迸裂。

她就死在男人脚下,黑色的长发沾满了血渍,眼睛还睁着,死不瞑目。

那个男人大抵没见过这样壮烈凄惨的场景,一声闷叫后便类似吓疯了一样,所有人都尖叫着逃窜,特别混乱,他跪在她旁边,满脸苍白,双手捧起她的脸,嚎哭了很久。

后来,在我离开豪门夜宴到国际名流工作时,我还从别人口中听到过那个男人之后的动向,他每天都酗酒,过着非常颓废的生活,犯了很多次医疗事故,最终被医院除名,他每天靠着积蓄度日,卖了房子,给女儿留下三十万,送到了爷爷奶奶处,自己喝出了胃出血,治没治好不知道,总之,就失去了消息。

等了好几个月,联系不上他,家里人报了失踪,警察找了许多地方,最终有目击人称,他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一个女孩的墓碑前,就是闵闵。在西郊陵园最后一排的乙等墓前。

人似乎总是这样,要在失去再也无法复得时才会明白你不在意不厌弃的这个人到底有多么重要,你早已习惯她的一颦一笑,她的娇嗔怒骂,即使当时觉得有些厌倦无聊,可真正离开了,从此再没这样一个人存在,又会觉得生不如死。

如果真爱一个人,应该不会在乎她的过去,清白与肮脏,复杂与单纯,这虽然是我们可以选择的,但确实不公平的社会逼迫的,你没有参与我的过去,就无无权厌恶我的不堪。从认识我开始,我愿意为了你做一个最简单最温柔的女子,但在此之前,我也不知道我终有一日将遇到你。

很长一段时间,我只要闭上眼睛,脑海中就是闵闵在跳楼前对我说的那句话,当时她泪流满面,她说,“薛宛,爱一个男人真的好累,如果我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我宁可做一个尼姑,远离红尘万丈的尼姑。女人为什么要爱男人呢,他好,你会觉得配不上他,他不好,你会痛苦得袄不下去。怎样都善终不了。”

程毓璟非常温柔的拥抱着我,一下一下轻轻拍着我脊背,我抬起头,眼前有些朦胧和湿润,他垂眸望着我,微微蹙眉,用手指擦拭了一下我的眼角和鼻梁。

“怎么,你最近似乎非常感性。”

我挤出一丝笑对他说,“我曾做过小姐,陪过很多男人喝酒,我也不是一个清白的姑娘了,我只有过一个真正的男人,是蒋华东。”

程毓璟笑着点了点头,“我知道。从我在雨夜和你同乘一辆车时,你的职业,你就对我说过了。我并没有厌恶和排斥,每个人做出和常人背道而驰的选择,都有她的无奈和道理,这是生活。”

我克制住自己翻滚的心酸,哽咽着问他,“那你会不会嫌弃我,有朝一日,非常的厌弃,觉得我不堪,无法站在你身边,不管以怎样的身份,都不配。”

他觉得我的额头非常冰冷,便轻轻用掌心扣在上面,为我揉着,替我温暖。

“我从来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如果我觉得不对,我一开始便不会迈出那一步,既然我说了,就不会有那一天。我喜欢的不是你的职业你的过去,只是这个人,叫薛宛的这个女子,其他人再好,却都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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