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起来老师挺喜欢有风骨、气魄的诗词。”
“不然你觉得我会喜欢什么诗词?”
“我有些刻板印象了,觉得女孩子喜欢一些偏向伤春悲秋的诗词,比如像纳兰容若和李煜那种。”
商晚君摇了摇头,“我不喜欢伤春悲秋的诗词,像李煜,喜欢不来,身为帝王,没有帝王之相。”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位,则谋其政,李煜身为帝王,却没有帝王的职责,最后沦为阶下囚,只能垂泪对宫娥,夜夜伤春悲秋,属实难评。”
许临也如是说道。
商晚君道:“李煜,宋徽宗都差不多,这种帝王,站在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来看,就是灾难,而大多数代入的角度,却是文人墨客或者仕伸贵族的视角,完全没想过自己是普通老百姓,如果这种人当皇帝,全天下都得水深火热。”
一般人说起李煜,都是觉得他太可惜了,说他如果不是皇帝该多好。
但商晚君不这么觉得,她觉得李煜没什么用,后面被幽禁了,还哭哭啼啼,像个女人一样,先不说他作为帝王没用,连作为男人支棱一下的勇气都没有。
许临更干脆,他就是不喜欢李煜,觉得他作为男人,没有身为男人的样子,后面老婆被睡了,又只会伤春悲秋哭哭啼啼,挺离谱的,作为皇帝,更不用说了。
许临和商晚君的脑回路是对线的,两人就这件事颇有话题,聊了许久。
“许临你最喜欢那首诗词?”
“目前来说,一首你早上读的《浪淘沙·北戴河》,另一首也是伟人的,叫《念奴娇·昆仑》。”
“是吗?要不写在我笔记上?”
“这两首,在你笔记本上面也有吧?”
“我也想看看你写的。”
“也行。”
许临拿起对方的笔,在笔记本的新开一页空白处开始写。
首先写的是《浪淘沙·北戴河》。
接着就是《念奴娇·昆仑》。
其实后面这首,许临主要喜欢的是上半段。
“横空出世,莽昆仑,阅尽人间春色。
飞起玉龙三百万……”
这几句,真可谓大气磅礴。
诗词这东西,需要细细品味,而且还得安静的时候,不要有人打扰。
很快,许临就写完了。
“许临,你的字比之前写的更好看了!”
一旁,商晚君看着许临写字,目光中透露着惊艳。
许临现在的字,更加大气凌厉了,具备相当的气势,之前商晚君见过许临写字,但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和以前相比,许临现在的字就剩下些许以前的轮廓了。
“是吗?”
说起来,许临现在才忽然想起,他昨天获得了两个新的技能奖励。
一个书法方面的妙笔生花。
一个画画方面的妙手丹青。
有妙笔生花的加持,许临的字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商晚君:“最近练习书法了吗?进步这么大?”
“书法?最近是练习了一点,进步不进步,我也没怎么在意。”
许临索性含糊过去了,有些事情,说不清楚,还是不要说为好,他就一个开挂的。
商晚君:“进步很大,你的字,是我目前见过最好看的字。”
“夸大了吧,实在不敢当!”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诸天之上第一仙。...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