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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没多久,胡为民打开门。
“朱老师,请进。”
“为民,冒昧打扰。
这是我们编辑部的一点心意,还请收下。”
“哎呦喂,朱老师怎么还带东西,不行,我不能收!”
“为民,就是些点心,不贵的。”
一番推让,胡为民只能收下。
招呼朱盛昌坐下,胡为民又亲自为他端茶倒水,
“我平日里也不怎么喝茶,还好之前有人送了点碧螺春,希望朱老师不要介意。”
“挺好,我对茶叶没什么讲究。”
朱盛昌接过茶水,心里热乎乎的。
“为民,稿子写好了吗?快拿出来让我看一看!”
胡为民见他一来就要看稿子,一副工作为重的样子,便也乐呵呵地去里屋取出《芳华》的初稿。
当厚厚一沓手稿摆在朱盛昌面前,他双眼放光,就像眼前摆放的是稀世珍宝一般。
“为民,我先稿子,看完咱们再聊。”
说完,朱盛昌已经翻开手稿,认真阅读起来。
胡为民微微一笑,回想起此番创作。
他搞的这个《芳华》,说是"
新编"
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
胡为民最看不上那些直接照抄原著的文抄公了——开什么玩笑,时代都不一样了,价值观能一样吗?
八十年代的人和后世的人,看同一件事能是一个角度吗?
所以光会抄袭肯定写不出好东西。
就比如他之前写的《甜蜜蜜》和《孩子王》,除了名字一样,其他都变了样。
他这本《芳华》同样如此,虽然用了和原著一样的名字,但内容可差远了。
就比如男主人公刘峰,原版他因为被林丁丁诬陷,最终被开除出文工团,由“好人”
瞬间人设崩塌,最终不得不下放连队。
在战场上,他奋力作战,最终成为了英雄。
可他同样也失去了许多,一条手臂,昙花一现的爱情,以及在文工团时期的战友情。
最终,他和何小萍在一起,互相得到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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