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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境以北,是狼族疆土。
这广袤疆土,一半是草原,一半是雪域,可见狼族生存环境多么恶劣。
才是深秋,这里已寒风习习、草木萧瑟。
深入狼族草原几千里的陈浩,走上一座小山包,环顾周围草原,再无深入的兴趣。
在他看来,狼族类似华国古代游牧民族,在这苦寒之地分为大大小小几百个部落。
“狼族,不过如此。”
陈浩呢喃,决定转向向西,去领略血族风土人情。
最早年底,圣京西郊那座祭天台方能落成,还有大把时间游历这个世界。
陈浩想罢,周身空间扭曲,他消失不见。
当他再次现身,已进入血族疆域,又一次改变容貌,身上衣服也换成血族服饰。
他身上还多了血族独有的气息,血气。
大夏武者修炼真气、真液。
血族男女修炼的是血气,血气越强战力越强,血气强弱也与血脉有关。
拥有强大血脉的男女,占据先天优势,更容易成为强者。
可轻松击杀战神级强者的陈浩,让自己看起来如同血族青年,易如反掌。
此刻,他自信血族顶尖强者,很难破他的伪装。
远处一块块农田里,无数衣衫褴褛骨瘦如柴俨然奴隶的男女,一刻不停劳作。
每块农田边,站着一名身着华服手持长鞭的监工。
血族不仅离不开血食,也离不开各种农作物肉类制作的美酒美食。
再者,蓄养人类奴隶,需要大量食物。
化身为血族青年的陈浩,早听说血族从古至今蓄养人类,充当奴隶和血食,必要时把数以万计蓄养的人类变为血奴,去战场冲锋。
血奴,他熟悉。
为血族劳作的人类奴隶,倒是第一次见,他边顺着道路前行边饶有兴致观察。
田间,一位奴隶虚脱,瘫坐在地上,监工毫不犹豫挥鞭,隔空将这奴隶击碎。
一个活人就这么化作纷飞的血肉,落在地里,成为肥料。
迸溅的鲜血并未令血族监工食指大动。
这货反倒抬手,极为嫌弃掩住口鼻。
有着香甜血液的人类,几乎全被圈养在无数个血站中,源源不断为血族供血。
充当苦力的人类,则是最低贱的奴隶,猪狗不如,卑贱似蝼蚁。
对于血族男女而言,这些奴隶身上的血是腐臭的。
走在大道上的陈浩,看着人类奴隶不断被监工虐杀变成肥料,微微皱眉。
自认高贵优雅的种族,却做着最野蛮最血腥的事情。
陈浩不禁想到另一个世界一个族群……盎格鲁撒克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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