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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漫长,记忆永不褪色的,只有极少数事,比如那些至爱欢悦、生死离别、晦暗绝望。
沈一欢永远无法忘记,他十一岁那年经历的晦暗。
那个粗豪蛮横彪形大汉,用他沾满淤泥的靴子,踏在少年沈一欢头上的场景,至今还时常在眼前闪动。
“你个虎狼山的毒崽子,今天落在大爷手上,也算你命差!”
“嘿嘿,你把大爷鞋底的泥,给舔干净,我就放你一马。。。。”
十一岁的少年沈一欢羞恼交加,怒得浑身血液沸腾,奈何他双腿被捆住,双条臂膀也被对方卸了肩膀关节,无法发力。
他恨得牙齿咬得吱吱作响,满目恨意,怒视着对方。
“好个狼崽子,竟然敢瞪我,我让你瞪我。。。。”
那大汉被少年沈一欢看得有些惊悚生惧,朝着边上的两人,叫道:“你们俩把他扶起来,捏开他的牙关,大爷要往他嘴里尿上一泡。。。。”
“你敢?!”
“啊!”
少年沈一欢又惊又怒,却被边上那人狠狠踢中脸颊一脚,嘴角滴落血迹来。
被那两人硬生生地架了起来,挣扎不脱的沈一欢,求助无门,生起无限的绝望来。
他心中早已后悔从虎狼山逃了下来。
本以为山下会比山上好一些,哪里想到会是如此。
他十岁前的记忆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被师傅捡回虎狼山之后,便过着清贫的生活。
每天练功、耕种、除草、挖山,对于十岁的少年,确实是辛苦至极。而,每天吃的,却总是撒着野菜的面条,配几根类似腌萝卜的咸菜,实在清苦。
而,虎狼山其他山峰,尽是些恶人立寨,歹人横行,每每见到少年沈一欢在野地耕种,虽不敢伤他,却也偷偷张牙舞爪地威吓他一番,每每他都被吓得浑身发抖。
终于,十一岁的少年沈一欢,受不了这种清苦和担惊受怕,趁夜逃下了虎狼山。
哪知,在县城中,与一个地痞无赖擦肩而过后,硬被对方一把拽住,厉声喝骂。
“臭小子,站住!”
“我这价值连城的汝瓷杯盏,被你撞碎了,你话也不说一声,就想溜?!”
少年沈一欢自认没有跟他撞到,跟他争执起来。对方三十多岁,见他是个孩子,便跟他推搡起来,沈一欢倒也不怕,两人扭打在一起。
没一会儿,对方便又来了三个人,听了地痞的诉说后,便将少年沈一欢围了起来,让他赔钱。
少年沈一欢自忖没有撞碎对方东西,哪肯赔钱,惊怒之下,只能虚声威吓:“小爷我从虎狼山下来,想要敲诈我,不要命了。”
对面为首的彪形大汉一听,双眼放光,如同看到了宝贝,协同另外两人跟沈一欢斗殴起来。
少年沈一欢武功未成,气力也小,又不敢出手太狠,如此种种,哪里是三个壮汉的对手,一个恍惚,便被三人擒拿住,带来了一处荒宅中。
三人摸遍他全身,只找到半两银子,气怒之下,便少年沈一欢狠狠地殴打了一顿。
被卸掉了臂膀关节的少年沈一欢,只能任对方殴打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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