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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筝打开保温盒盖,拿着勺子,一勺一勺的将粥盛进瓷白的碗里。
灯光下,一张清丽的小脸被照的透白又出尘。
今天的秦筝穿了清爽的蓝色牛仔背带裤,里面搭配着白色T恤,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肩头飘逸又柔顺,小巧的耳垂若隐若现的从黑发间露出来,连耳垂上的流苏耳坠都透出别致的美来。
陆崇礼有些怔忡。
其实他早就知道秦筝长的挺不错的,只是她的美是低调内敛不张扬的。
也或者是她平时很少将心思注重在打扮上。
不像现在,回到了秦家。
每一件衣服都是奢侈品店的商场经理按照她的身型精心挑选送过来的。
一个本就好看的人在衣服和首饰、护肤品的点缀下,只会变得越来越光彩照人,也更加吸引男人的注意力。
就像齐浩初……,还有那晚宴会上数不清的男人朝她投去惊艳的目光。
“陆大哥……。”
耳边忽然传来秦筝的声音。
陆崇礼这才发现自己有些走神。
他连忙端锅粥,想也没想的就拿着勺子往嘴里吃。
“小心点,汤有点烫……。”
秦筝话音刚落,陆崇礼已经被烫的俊脸通红,一口粥含在嘴里又烫的厉害,吐出来又很狼狈。
秦筝赶紧抽了几张纸巾让他吐出来。
陆崇礼手忙脚乱的接过,自己压着纸巾吐出来,又动作迅速的卷成一团扔垃圾桶里了。
“陆大哥,你没事吧。”
秦筝担忧的看着他通红的脸。
陆崇礼有苦难言的咬着舌头,他这舌头都烫麻了。
直到凌筝递过来一杯冷水,他喝了两口,这才缓过来。
“我没事。”
陆崇礼抬头笑道:“好久没喝到这么好喝的粥了,太急了。”
秦筝忍俊不禁,“你要喜欢,我这几天晚上都给你送过来。”
陆崇礼心脏骤然一紧。
秦筝继续道:“谁让你是我救命恩人,你都救了我好多次了,去年在石城那次,要不是你救我,我肯定会不想活了,这次要不是你,我现在说不定也会被人逼着嫁给那个朱子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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