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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它占了上风,他本能地会去寻找温暖的光源。
“念念。”他揽着她的手臂用力,“知道吗?你高二时喂的那只流浪猫,后来我把它捡回去了。”
流浪猫?
北高确实有一只花着一整张脸的猫,因为样子难看,又断了条腿,活得一直很艰难。
林念雪偶尔遇到,都会分给它一点午饭。
“你说的是那只脸上有很多颜色的母猫?”
“嗯,最开始它胆子很小,我把它带回家,它躲在各种家具的缝隙里不愿意出来。直到半个月之后,它才稍微和我混熟了一点。”
“难怪后来我怎么找,都找不到它了。那现在它在哪儿?还活着吗?”
“活着,宠物医生说它已经十二岁了,年龄很大,又是残疾,怕有生命危险,所以我一直让它住在宠物医院里。”
为猫咪现在的状态松了口气,她突然发现了不合理的地方。
“我高二你不是都毕业了吗?怎么又去了北高?”
“想去看看你。”
那一年,为了家事,他很难熬。
还要和商场上那些老狐狸斗智斗勇,很多时候他都会想,自已当初为了那个女孩,选择留在国内的决定,是不是正确的。
毕业后,少了她每天的关注,少年时的那点热烈,慢慢褪淡了,渐渐变成了清醒的怀疑。
他是纪允熙,自出生开始,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一定是因为当初那点愧疚,拖累着他,让他做了冲动的决定。
所以那天,他去了北高,想给自已的青春,一个最后的交代。
“如果你看到我喂猫,只可能是午休的时候了。”林念雪好奇,“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吃午饭,在体育馆后面的凉棚那儿。那个地方一般都没人,可我怎么没看到你?”
“因为当时我没想好,要不要见你。”
因为当时他觉得自已清醒了,心思卑劣,怕她看到他,缠上他。
所以站在体育馆的室内,隔着窗户看她。
那天阳光明媚,远空碧蓝如洗。女孩儿身后不远处有座矮墙,爬满了秋日里最后一季蔷薇,随着微风轻轻摇晃。
浓艳如画的背景,却被一个女孩儿和一只猫,衬得失了颜色。
女孩儿蹲着,笑容比阳光更明丽,嘴唇翕动,对那只埋头苦吃的猫说着什么。
他看痴了,不自觉地,轻轻将那扇矮窗推开了一条缝。
糯而脆的声音传进来。
“其实这个世界上,每只动物都有很艰难的时候,但是没关系,我们总会长大的。”
“你吃了我的午饭,以后就是我的猫,我会赚钱,带你去治腿。”
“别害怕,我会一直陪着你。你也要一直陪着我。这样,你就不再是没人要的猫,我也不再是一个人了。”
当时他完全不了解,她为什么要和那只猫嘀嘀咕咕的说这些。
明明猫根本听不懂。
可这些话却像一粒种子,落进了他的心里。
女孩儿妍丽的侧脸,被蔷薇映衬,他盯着她,心如同被无形的小铲一铲又一铲,铲出了贪婪的占有。
和着那枚种子,深深种了下去。
原来当初的少年心事,根本不是幻觉。
而是从身到心,如朝圣般地生出,想要某个人的,
爱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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