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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凌晨。
朱汀骑着马,带着三十个手下,不紧不慢地朝敌人逼去。、
回头看了看身边一脸坚定的斥候,朱汀心中突然一痛。宁乡军一百个斥候骑兵可谓都是她和父亲一手一脚训练出来了,依的也是蒙古骑兵的法子。
作为宁乡军的统帅,孙元并不懂得骑战,所以,索性将骑兵的尽数托付给了朱家父女。日常骑兵但有所需,孙元都非常爽快,要钱给钱,要物资给物资。
作为骑将,朱汀其实还是带这一点私心的。她自然知道,骑兵在一支军队中的地位。可以说,用精华中的精华来形容也不为过。
而自己和孙元的婚姻因为受到孙母的强烈反对,已经蒙上了一层阴影。作为心高气傲的她,自然不肯向孙元母亲低头。但是,此事却不能就此放弃。所以,在训练这支骑兵的时候,她不可谓不用心。也努力为手下争取到极好的待遇,到如今,斥候的装备在宁乡军中堪称第一,已经深深地烙下了她的烙印。
未来,以朱汀在斥候骑兵中的巨大影响力,只怕那孙小贼也得考虑一下不娶自己的后果……当然,我朱汀是非他不嫁的。
前面的敌人大约还剩一千,而经过刚才一场血战,大家都已经累得不成。从天雄军手中得到的复合骑兵弓有好处也又坏处。好处是力量很足,若是碰到如刚才那种仅着轻甲的蒙古人,一箭就能将他们射穿。坏处时,拉弓的时候需要耗费太多的力气。刚才大家都射了几十肩,早已经没多少力气了。就连她,手臂也软得不成。
可是,难不成这一仗就不打了。
建奴的厉害,朱汀自然是知道的。看他们的目标,肯定是宁乡军和王允成部。现在若是撤退,孙小贼没有准备好,这一仗肯定会败的。
如今,我所需要做的就是竭力地阻住敌人的进攻,拖延上半个时辰,等孙元赶来。
敌人实在是太强大了,经过这一战,这些骑兵不知道还剩多少,或许会全军覆没吧?
可惜,斥候骑兵分成了三队。若是那一百骑都在这里,这仗却是要好打得多。
可是,大家听到自己的命令后,却义无返顾地追随着我朱汀。
那么,打吧!
眯缝着眼睛看着前方火把的海洋,朱汀突然感觉心如止水。不滞于物,大概就是现在这种情形吧!
渐渐地,朱汀等人靠近到建奴五十步的距离。
这个时候,借着火把的光线,已经能够看清楚敌人的模样。
这一看,朱汀却是一呆,继而怒火万丈。却见,眼前的敌人大多做汉人打扮,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登莱之乱是投降建奴的汉军旗。至于真正的建奴,天实在太黑,也看不清楚有多少。不过,人群中还是依稀能够看到一两个蓄着金钱鼠尾头发的蛮夷。
“这群汉奸,遇到我朱汀算是你们背运!”
建奴大军的队伍倒也排得整齐,因为都是步兵,行进速度也不快,但步伐声却仿佛连成一片,夹杂着甲叶的哗啦声响,叫人听得心中一凛。
看到朱汀等人穿戴着蒙古骑兵的装束,一时间失去了警惕。就有人喊:“可是阿古拉回来了,刚才你们可是遇到了汉狗,如何了?”
见敌人没有防备,朱汀心中喜悦,猛地一夹马腹,如离弦的箭一样冲了上去,厉喝:“动手!”
说时迟,那时快,朱汀已经奔至建奴军阵之前。
就在这一瞬间,她突然一拐马头,平平地从敌阵边沿掠过。手中已经粘满人血的倭刀放置在马颈一侧。
这个时候,她也没多少力气同敌人厮杀,只能依靠马力。
清兵没有想到冲在最前头的居然是个女子,也没想到这一小股归来的骑兵竟然是敌人。想要提起兵器招架,却为时已晚。
朱汀锋利的倭刀瞬间割断一个汉军旗士的喉咙,马速和利刃带得他原地转了半圈,待到扑地,伤口处的鲜血才如同喷泉一样标出来。
几乎什么也不用做,只需紧紧地握住刀柄,然后奋力将刀刃伸出去就是。奔跑的骏马自会带着倭刀,将所遇到的一切割成两截。
鲜血飞溅,残肢断臂跃上半空,在清军大阵前镶嵌出一道红色的人肉裙边。伤者在地上辗转哀号,但朱汀已经无暇顾及他们,只不住地朝沿着这掉人肉的边沿朝前冲去。
“走,快快快!”朱汀不住大叫:“不要停,不要停!”
骑兵的优势在于机动,若是停下来,三十骑立即就会被敌人的人海吞没。只有跑起来,才能不断地让建奴流血。
有样学样,其他骑兵也跟着她将马刀摆在马颈一侧。
眼前,仿佛起了一堵刀墙,闪亮的马刀如同犁铧一样向前。你躲过一把马刀,接下来还有第二把,第三把,第三十把……
朱汀冲在队伍的最前头,她头上帽子已经掉了,头发也散了。黑色的长发在空中飞舞如旗,右手倭刀奋力地伸出去,雪亮耀眼,就如同那展开一只翅膀的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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