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谋圣张良,谋略虽好,但过于优柔寡断。
卧龙诸葛,虽决胜千里之外,但做事过于稳,不敢冒险。
凤雏庞统,好大喜功,名利过于看重,行事不考虑后果。
既然如此,毒士贾诩最符合他心目中军师的形象,谋策更是天衣无缝,如反攻长安之计,助汉献帝东归,计破曹操,离间马韩之计等等,都应证了那一句话。
贾诩不死,卧龙不出。
“我选择贾诩。”
“选择成功,恭喜宿主,获得毒士贾诩。”
片刻之后,陆云端的眼前出现一个儒生装扮的男子,他就是贾诩。
“主公,贾诩参上。”
“文和无需多礼,有文和在,我心甚安。”
“主公折煞在下了。”
贾诩做了一个客套的姿势,便看到了一旁的火药。
“主公是想要引南蛮进城,再以火药炸之,我吗?”
“没错,文和有何高见。”
“主公之才,真是旷世今古,此计策甚妙,只是美中不足的是,想要将其成功引入城中,需精心设计骗局,且要确保计划不被识破,若敌军之后还有敌军,如何抵挡呢?主公打算如何做?”
此问题确实难住他了,他一开始的确没有想到,若敌军识破他的计谋,不进城或者只派少数人进城打探,该如何是好?
即使将此刻的敌军炸死,若敌军之后还有敌军,那么他们将一马当先地直入彭城,到时并州危矣。
“文和有何想法,请速速到来。”
“主公,在我说出我的想法之前,还请告诉我,主公还有多少人马。”
陆云端毫不犹豫的说道。
“1500余人。”
贾诩低头沉思了一下,旋即便说道。
“1500多人,便够了,请主公在城中布置好炸药之后,在城中留守500人死守,待500人死后,敌军断然会以为我军已经伤亡殆尽,必毫不怀疑地进入城中。”
贾诩走到陆云端的左边,指着后面说道:“在距离城1里外的地方,布置1000多人作为伏兵,前军露出面目,后面在激起尘土,刚吃过一场打败的南蛮军队,必不敢轻举妄动。”
陆云端被贾诩的计谋所折服,便举手说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心里又暗暗的说道。
“不愧是毒士!”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千万年前,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八百万年前,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五百万年前,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今天,李七夜一觉醒来,翠竹修练成神灵,鲤鱼化作金龙,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