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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看破不说破,看破不说破。
“你所阐述的关于海外贸易和货币,咱已经彻底明了,藩王和勋贵作为海外贸易的先驱,成长为新的资产阶级,确实能够有效制衡地主士族阶层。
只是咱有个疑问哈,如果藩王和勋贵彻底掌控了海外贸易的话,会不会以此控制大明经济,是不是又会成为大明的另一个桎梏?
还希望老李你为咱解惑。”
李晗对于地主士族阶层的全面阐述,已然让朱元璋的思想观念开始产生了变化。
他如今考虑问题,也学着李晗的思路来考虑了,虽然对于他而言,离社会经济学还有点远,不过却是产生了一颗小小的萌芽。
“最近,咱在批阅奏折或是看信时,眼睛总感觉模糊不清,越靠近越模糊,但离得远点,反倒是会看得清楚些。
咱知道,年纪大了,眼睛是有些不行了,只是想问问,老李你有什么好法子吗?”
写着写着,朱元璋揉了揉有些酸痛的眼睛,不由在心里感慨着,真是年岁不饶人啊。
“最后,老李你啊,虽然有经天纬地之才,不过,你也有不懂的地方嘛。
火器这玩意,也就是打个鸟吓唬吓唬大象老虫什么的,真用来打仗还是不行的。
打仗这事嘛,咱老朱在行,排兵布阵咱也是一把好手,老李啊,这你得服啊!”
写到这里,朱元璋再也忍不住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总算能在老李面前扳回一城了。
信写完后,他并没有急着去佛堂,而是叫来宫中管事,精心挑选了好几颗上百年的极品野山参,然后一起带到佛堂。
老李说不需要,难道咱就真的不送了?
咱老朱岂是那种不通人情世故的迂腐之人?
老李给咱送的是神器,这情谊太重,用什么也还不起啊!
咱这几颗人参的,也只是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罢了。
这些东西,应该对老李那般逍遥仙似的人物有用吧?
至于千年人参……
那骗人的玩意还真有人信?
真给老李送去所谓的“千年人参”,那还不得被人家笑掉大牙啊。
……
这几天买卖不错,摆出去的木艺品差不多都卖完了。
现在李晗也成了身价百万的人了。
嘿嘿,如今咱老李年纪轻轻的,就能实现“局部退休”,实属人生赢家啊。
这一切还得多谢李默默,人家随便带几个闺蜜过来,三两下便扫空了木艺品。
眼睛都不带眨的!
要不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富人的圈子,那全是富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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