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温莎堡虽然听起来像是一座甜美华丽的巴洛克建筑,事实上,是格林德沃比较喜欢的典型哥特式风格。
高耸的尖塔和纵深的线条令其有着独特的节奏。
“盖尔,看看你长了多少!”
赫夫曼勋爵留着两撮小胡子,在他发笑时不断抖动着。
“舅舅。”
“还是少言寡语,嗯?年轻人太老成是会长皱纹的。”
格林德沃挑起眉头,“听起来很有吸引力。”
“你的表妹已经跟我们说过你在德姆斯特朗的表现了,攻击了教授,嗯?听说还把那位英裔小朋友吓得不轻?”
格林德沃皱起了眉头,“他们活该。”
赫夫曼勋爵不以为意地拍拍他的后背,“要我说,也是该让那些抱守血统的英国佬瞧瞧我们的力量了。”
“噢,是吗?”格林德沃假装认真思索着,“丽莎表妹在德姆斯特朗新交的男朋友似乎是个法裔——”
“什么——?!”
格林德沃微笑着看着赫夫曼勋爵匆匆奔向猫头鹰舍的背影,看来大嘴巴丽莎表妹的学期末生活不会太过悠闲愉快了。
格林德沃的房间在西塔楼,他喜欢能够俯瞰庄园的窗户。
“亲爱的妈妈,我已经到了温莎堡,这里一切都好——”
他停下羽毛笔,觉得这个开头有点倒胃口,不过他还是继续写下去,“听说西塞表哥会在明天或者后天到温莎堡住几天,不过我想我可能不会享受有他在的时光,相比之下我更期待拿到我的新魔杖。”
他想了想,还是写下了“爱你的盖勒特”这几个字。
这远没有“亲爱的阿瓦达咒”写起来轻松。
接下来的几天,他像格林德沃夫人在信里承诺的那样,帮助赫夫曼勋爵解决了地精的麻烦——那些小家伙飞也似地跑出了庄园,头都没有回一次。
西塞表哥在他到达温莎城堡的第三天清晨出现在他面前。他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火龙皮衣,闻起来像是在臭鱼堆里腌了三天的臭袜子。
这让格林德沃难以忍受。他黑着脸走出城堡。
在太阳升起之前,在他远没有走出足够远的距离之前,温莎堡“美好”而“祥和”的早晨开始了。
看来他可以傍晚再回来,听听西塞表哥在深海的奇妙工作经历。
他走过德国乡下的小路,街边小贩时不时地叫卖着。跑过的小孩看到他怪异的瞳色时猛然收住了脚步,小心翼翼地聚在一起窃窃私语着。
格林德沃露出一个笑容,向前伸出的手心里开出和小路边一样的蓝色小花。
那些小孩仍然有些畏惧,格林德沃就这样伸着手,那些小花向他们飘去,散发着浅浅的花香。
小孩子终于咯咯地笑着,举着从他手中拿起的小花向远处追逐散去。
他收起笑容,又向前走了一会,推开玻璃门,风铃丁零当啷地响起来。
“格林德沃少爷,”魔杖制作人见他来了,从柜子深处取出黑天鹅绒布包裹的魔杖,“接骨木魔杖,按照您的吩咐,雷鸟的前额翎毛杖芯,14英寸。”
格林德沃抽出魔杖,温热的感觉从指尖流向他的手臂。看来他的猜想是正确的:制作魔杖的原材料如果是魔杖未来的主人亲手获得的,其制成的魔杖也将认其为主。
“很好。”格林德沃收起魔杖,从钱袋里取出一叠金币。
重生潜入梦南宋不咳嗽完本作品,和本书人物也有相关,可以一起看。书友订阅群137118014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
天降神物!异血附体!群仙惊惧!万魔退避!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一段叱咤星河,大闹三界的传说。忘语新书...
大妖降世,卷风云万里,遍野尸横无归人。痴儿怨女,叹红尘滚滚,牵马负刀不回头。圣人云端坐,邪灵白日行。魏来自卑微而来,踏黄泉碧落,吞无边苦海,只为证天道已死!人道当兴!...
他是武林中最年轻的武学宗师,拥有神秘的绝对手感,可他现在却是一名普通的中医大学的大一新生,本想低调的学学医,看看病,恋恋爱,可在一次中秋晚会被迫表演中震惊...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阴阳分天地,五行定乾坤。 天穹之下岁月沧桑的中土神州,正是仙道昌盛的时代,亿万生灵欣欣向荣。 纵横千万里间,总有人间一幕幕悲欢离合,在恢弘长生的仙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