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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渠县。
一间宅子里,韩非正在听着本县玄衣卫负责人的报告。
北地郡,由秦昭王灭义渠国之后所设立,郡治为义渠县。
而经过几十年的经营下来,这北地郡内虽然还有义渠人,但他们的生活习惯以及各方面都与老秦人几无二致。
如果没有关外游走的一些义渠人回来联络他们叛乱的话,他们也可以勉强自称一声‘秦人’了。
韩非来这里的目的,是因为北地郡在官制改革后,原本的郡守府官员似乎斗起来了。
首先要说的是,官制改革后,郡一级取消了郡丞。
政务上除了郡守,多了两个副郡守;下方则是十几个不同部门,与咸阳的部级不同,这里称局,未来县级官衙改革后则称司。
如今的北地郡郡守叫卓维,原本只是郡中的郡丞。
但由于其作风较为清廉、且来到北地郡后几年一直兢兢业业,被廷会任命为新的郡守。
原本的郡守,则因为有些懒政而被李斯做主直接降为了副郡守,并且另一个郡守也由外郡的官员空降。
而在郡里的十几个事务局里,他分到了眼下最为繁忙、事务最重的矿局,以及与工人相关的工局——表面上看,这是两个最好赚功劳的部门,他应该高兴;可如果和之前一对比,那就高兴不起来了。
由于其在北地郡已经许久,郡中官员势力远比新郡守卓维和空降的副郡守要大,因此他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处处给另外两人使绊子。
而随着一个新案子的出现,这场官制改革的斗争让李斯等人忍不了。
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将与自家有矛盾的邻居家给杀了。
这个小男孩是北地郡设立后被昭王迁来的正宗老秦人,而邻居家是原本居住此地的义渠人。
当卓维负责的刑局衙役上门抓人时,小男孩的父亲却说小男孩有脑疾,并且有几户邻居为其作证,要求免罪。
听到这,韩非心底有些愤怒。
大秦已经在逐步修改原本的秦法了,而新秦法相比以前宽松许多,虽然没有全部制定完全,但对百姓的约束方面却有许多条文已经更改并传达各地了。
在新秦法中。
【16岁以下幼儿犯法,其本人受罚数月不等的劳作教育,其父母治罪;满16者,与大人同罪。】
但同时也还有一条附加的:
【因特殊情况所至者,应酌情考虑减免或不处罚。】
当初,韩非是考虑到了一些法律不容、但道德允许的情况,比如:父母受到欺压,幼儿为了报仇。
韩非所在的韩国,由于申不害的路被韩国君臣走歪了,加上韩国处于中间地带,连连战争加上官府不作为,他在韩国见到的民间疾苦故事太多了,也包括此种案件。
以前他可能只会叹息一句。
但当他在秦国为官,秦国又打算修改法律时,他决定在法律上为平民们做些事。
既然已经是秦国的官了,那就当个好官——这是韩非对自己的要求。
于是在参与法律制定的过程中,他试图将自己心中那个完美的世界在秦国显化。
严刑峻法是必须的,这是为了治国!
但在法律之前,人们最朴素的道德情感更应该受到尊重,韩非不希望看到自己心中的法和道德准则相冲突的那一刻。
可如今,自己支持的这条法律却被人当成了一个坑害政敌的武器?
卓维不认可那小男孩是特殊情况。
哪有13岁的小男孩能在深夜越过他人庭院、撬开他人大门、杀了邻居一家、又破坏现场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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