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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打开武库,整备军马!
……
好吧,武库里根本啥也没有,连一些破旧的破铜烂铁都没有。
要不是前些日子罗杰赴任的时候带了一些打造好的矛头,那个铁匠学徒小玛特闲的都没事干。
不过仪式感还是要有的,一大早众人在罗杰的带领下,纷纷将训练用的木枪换成了保养过后的黑木长枪。
罗杰算是知道为什么古代军阵长枪兵经久不衰了,就一个枪头要铁。
枪杆自己就可以砍树打磨,便宜能不好用么。
好在罗杰华莱士二人都有一套老旧的半身锁子甲,加上二人的马匹,总算有了点样子。
二人骑着高头大马,身着半身锁子甲,手提骑士大剑,两位家族卫兵手持刀盾,带着二十位手持长枪身背木盾的响马兵硬是走出了“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
因为此行所有人都在“罗杰的队伍”当中,经过这些日子训练,一路行军众人均保持队列整齐,已经算得上“精兵”了!
要知道根据德拉蒙德家族记载,帝国内部也出现过不少次叛乱,家族也曾根据战场经过自己编撰过“兵书”。
一帮小贵族哪养得起大规模职业军队,用农奴兵交得了差就行了,人数够了就不错了。
那些帝国内部小贵族,即使有骑士扈从和卫队带领,依旧一个标准,跟得上队伍就是“好兵”,认得清自己人就是“聪明兵”战场上溃败得慢就是“胆大兵”,打完一仗能不死就是“老兵”。
都是消耗品,招募又不花一分钱,大不了趁着战争多招募一些流民就是了。
毕竟帝国内部不像北地领主那样缺少壮劳力,不然也不会每年弄出那么多开拓骑士了。
这种标准之下,罗杰现如今这支队伍实打实有了“精兵”的样子,至少保持队列之下,比一些徒有其表的护卫形象还要要好上一些,只是装备差了些。
见状,罗杰也不犹豫,直接加快了行军速度,只留足半数体力以保证意外御敌和最后战斗。
他们本就是小股部队行军,身背干粮而行,在华莱士的预估下,今天下午之前就能到达这批‘捕奴队’的营地。
……
是夜,月黑风高,宜匡扶正义(杀人放火)
罗杰接纳了华莱士的建议,让众人在贼巢外面等待天黑,毕竟罗老爷也不完全是愣头青。
手下这二十兵卒可是他的立业之基,光投入的金钱和时间成本就不是普通农奴兵可比的,自然应将胜算拉到最大,战损降到最低。
夜晚突袭不光可以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还能最大可能让贼匪全在巢穴之中,以求一击全功。
入夜时分,华莱士叫醒还在休息的罗杰,并开口道。
“大人,贼寇13人已全部回归贼巢山洞,现在喧嚣渐息,想必贼寇已经开始休息睡觉。”
华莱士作为老牌军士,能够被授予骑士爵位展现了自己出色的业务能力,一路上行军探查,扎营埋伏都不用罗杰操心,如今确认进攻时机依旧不慌不忙。
“好!叫醒全队,整队准备突袭,待会由我在前,华莱士骑士进入贼巢之后把守洞口已全不测!”
姓名:罗杰。德拉蒙德
兵种:领主LV5【0200】
力量:20
敏捷:15
智力:6
魅力:6
看了眼自己高达二十点的力量属性,这种拼勇武的小规模战斗还是打一群土匪,应该没那么容易翻车被石子儿丢死。
再加上这些日子与老华莱士对练,练习技击技巧单单凭借蛮力就能打个五五开。
哪怕华莱士有让着他的成份也不至于打土匪还翻车吧?。
罗杰坚信现如今自己这个身体素质只要不浪,打土匪还是手拿把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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