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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说起三国时期的法律,说的最多的还是魏国立法,因为吴国和蜀汉只制定过一些补充条款,但是魏国颁布了《新律》,一部系统性的法典,而魏国立法,一开始就是源于曹老板被立为魏王之后对汉律的改动。”
“《三国志》中曾经评价,说‘魏之初霸,术兼名法’。”
“我们都知道,立法权是一个国家根本的权力。”
“在我们现代,立法权掌握在全国人大的手里,只有人大可以制定修改宪法和基本法律,”伍爱华类比道:“那么在古代,定鼎的法律只能由帝王进行制定修改。”
“刘邦定下《九章律》之后,后来的帝王虽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解释执行,但是只要他们认汉朝这个名份,就不会随便动《九章律》。”
“同样,那时候的曹老板虽然已经被封为魏王,但是我们都知道,他到死都以汉臣自居,死后他儿子篡位才给他加封了皇帝,所以一直都是汉臣的曹老板也不能随便去改汉朝的法律,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
曹操:我就说我是汉朝忠臣,都是我儿不懂事误我啊!
“只是汉律不改又不行,怎么办?”
“都说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于是曹老板搞出来一个办法:制定‘新科’和‘甲子科’。”
“科,是古代独立的临时性法律形式,东吴和蜀汉也搞过,但是这两个国家法家人才显然不够多,搞得不够完善。”
“说起来,咱们诸葛丞相学的是哪一家来着?他虽然样样都行,但是立法水平好像比不过曹家人啊?”伍爱华忍不住发散道。
诸葛亮摸着胡须,听着阿斗说:“天幕可真爱相父您啊!”
诸葛亮摸着胡须的手一顿,觉得自己养大的阿斗确实不太会揣摩人的心思:天幕这是爱我吗?这要是爱我,难道我会高兴吗?!
阿斗其实还是很了解相父的,看到诸葛亮的反应,很快反应过来:“相父为何不高兴?”
诸葛亮:有没有可能,因为“立法水平比不过曹家人”的我,主修的是法家?!(注)
第71章
诸葛亮骄傲的时候,也是只比管仲乐毅,听到伍爱华说自己在立法上比不上曹家人,可不是心里委屈,但是说不出吗?
毕竟曹魏立法有水平是后世人盖棺定论的事情。
诸葛亮也抬头看向天幕,就想知道,曹魏的立法为什么收到后世的好评。
伍爱华这时候还在说着:“虽然如此,但是我觉得诸葛丞相应该学的不止是法家,毕竟就他那手工大佬的水平,说他没学点墨家知识我是不相信的。”
诸葛亮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伍爱华这时候已经回归正题了:“那么曹家人对于汉律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呢?”
“魏律将所有的刑法条款都作为‘律’,对汉律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形式进行了整编。”伍爱华说着:“从这里可以看出来,虽然曹家人一家文学家,但是他们可算不上什么浪漫主义文学家,这一家子是有点TJ人特性在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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