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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缓缓往前开。
宾利车内光线很昏暗,显然车窗有特殊涂层,外面的阳光几乎全被反射,只有一小束投射进来。
男人双腿交叠,坐在阴影里。
季醇睁大眼睛,试图看清楚他的脸。
对方低头看一份文件。
一双眼睛如墨玉漆黑,黑浓浓的,光线像是全被吸收了。
他的肤色异常的白,眼睑下方的些许疲惫像是镀了层青黛色,使他英俊昳丽的容貌增添几分煞气郁色。
是一个极好看的人。
穿了一件白色衬衣,干净整洁,非常矜贵,一条褶皱都没有。
虽然是黑色短发,但给人的感觉却仿佛留着长发的古人,透着一股冰凉凉的气质。
季醇抱着自己的破手机,简直想哀叹,真是同人不同命,有的人含着金汤匙出生不说,连身材和脸也这么优越,真是老天爷追着赏饭吃,不想吃还一口又一口硬塞。
怎么就不能塞自己一口!
看完脸,季醇又去看男人的耳垂和脖颈,试图找出一些小痣之类的固定特征。
倒不是季醇要这么仔仔细细地瞧,而是……
那天倒在自己怀里的男人戴了墨镜,而眼前这位坐在这里没戴。
摘了个墨镜,多了双眼睛,他就认不出来了。
是的,他患有严重的脸盲症。
连季青山这个便宜爹都不知道。
他的脸盲症倒不是看不清别人的脸,看倒是看得很清楚,他视力很好,但视线一旦从对方脸上移开,他脑子里就构建和回忆不起来对方的五官。
认识足够久的人他能够认出来。
但刚认识的,那他真是像看几颗相同的大白菜一样,转头就忘。
不过平时对他的生活也没太大影响,因为他会根据一些特征来认人。
比如他的便宜弟弟今天出门穿了什么衣服,戴了什么帽子,是什么发型,记住这一点就不会在游乐场认错人——除非出现了穿着一样衣服、个头胖瘦差不多的小孩。
他记季青山也是靠季青山眉心那道川字纹。
可眼下这人是自己的金主,怎么着也要记熟了。
免得惹金主爸爸不高兴,随手一个撤资。
“看够了吗?”男人不悦地抬起头来,声音阴森。
“哦哦。”季醇吓一跳,忙道:“够了。”
够了?
方才一上车简直恨不得拿放大镜对着自己全身上下看。
竟如此不知收敛。
顾流初合上文件,上下打量栗发少年一眼,扫过他亮晶晶的眼睛下脏兮兮的汗渍,以及黑色t恤下摆的冰激凌印子时,眉宇间的燥意越来越明显。
二十九块九一件的男大学生潮男穿搭。
吃冰淇淋还掉渣。
他简直有些后悔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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