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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欢欢做的菜真好吃!妈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吴尽欢也不抬头,一个劲的扒饭,心里却在腹诽:头发长,见识短!这就叫好吃?你这辈子也是没吃过真正好吃的饭菜吧!
其实,哪怕他做出的是一堆难以下咽的饭菜,但只要是自家孩子做的,在父母的口中,那都是天下间最美味的佳肴。
何况吴尽欢的厨艺着实很厉害,以前他做杀手的时候,为了接近目标,曾在五星级的酒店里做过三个月的大厨。
后来接任完成,他要离职的时候,连酒店总公司的老总都有亲自打来电话挽留他,由此也能看得出来他厨艺之精湛。
饭后,吴尽欢向喻欢甩甩头,说道:“你回屋歇着,我来刷碗。”
他恍然又想起什么,说道:“对了,我一会出去锻炼的时候,顺便去趟同学家玩会儿,要晚点再回来。”
“欢欢,记得别玩得太晚。”
“嗯。”
把碗筷洗好、擦干、归位,吴尽欢哼着二人转走了出去。
“你要让我来啊,谁他妈不愿来啊,哪个王八犊子不愿意来啊……啊……你家的墙又高,四处搭炮台啊……”(选自二人转《情人迷》)
听着吴尽欢的二人转,躺在床上的喻欢额头滑下三条黑线,这死孩崽子,从哪学来的破歌?
今晚,吴尽欢没有绕着小区跑圈,而是去了十一中附近的一家烧烤店。
这家烧烤店,是郭正义开的,平日里,这便成了他和手底下那群小混混的聚点。
这次和李红星一伙人的火拼,郭正义伤得很厉害,身上挨了十多刀,大多都是集中在胳膊上,两条手筋都被砍断了。
虽说送到医院后有被接上,但以后双手再想使力气,已不太可能,即便是重点的体力活都做不了,更别说拿刀去砍人了。
可以说这次火拼过后,郭正义几乎成了半个废人。
吴尽欢来到烧烤店后,直接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烧烤店里的人还不少,有十多号,但来吃饭的一个都没有,全是郭正义手下的那些小混混,孙凯也在其中。
看到吴尽欢来了,孙凯骂了一声‘操’,把叼在口中的半截烟头吐掉,站起身形,说道:“你小子他妈的不是要退出吗?现在还滚过来干什么?”
吴尽欢的目光在他身上一扫而过,环视烧烤店内的众人,问道:“黄毛在哪?”
绰号黄毛的小混混名叫周学庆,他和孙凯一样,初中辍学的无业游民。
“胖子,你找黄毛什么事?”坐在孙凯身边的一名青年转回头,不解地看着他。
这名青年二十出头的样子,但在这群小混混当中,已经算是年纪比较大的了。
他名叫高航,可能年龄比周围人要稍长一些的关系,与小混混们相比,他要成熟稳重许多,平时不太爱讲话,举止斯斯文文,看上去完全不像个小混混,更像是个大家闺秀,正因为这样,他也有了一个非常别致的绰号,格格。
别看高航斯文,但头脑精明,满肚子的坏水,如果说郭正义是头狼的话,那他绝对是狼身边的那头狈,平时他也没少给郭正义出谋划策。
吴尽欢看着高航,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再次问道:“黄毛在哪?”
高航扬了扬眉毛。
孙凯说吴尽欢变了,他还没往心里去,今日见到吴尽欢,倒是觉得,他确实变了很多。
整个人好像脱胎换骨了似的,以前的影子,一丝一毫也找不到了。
没等高航再说话,躺在烧烤店里端的周学庆坐了起来,打着哈欠,囫囵不清地说道:“谁在叫我?”
“我。”吴尽欢接话。
周学庆扭头一瞧,见叫自己的人竟是吴尽欢,他不由得怔了一下,接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原来是胖子,你他妈的终于舍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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