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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雷哥三寸不烂之舌的挑唆下,白毛鸡也没少喝。
酒精这个东西,最能暴露一个人的本性。
然后,我在白毛鸡身上看到了独属于江湖人的匪性——自大而又张狂。
他平时那种儒雅随和又淡定自若的气态,也被酒精冲刷的原形毕露了。
这也不奇怪,白毛鸡本就是穷苦人家出身,不经过多年的富贵蕴养,是很难养成那种从容气质的。
如此状态下的白毛鸡,在我心中的光环自然也弱了一分。
以前我觉得他就是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此时再看,他也不过是一个小弟比较多、势力比较大、人脉比较广的大哥罢了。
给我时间积累,我自信也能达到他的这种高度。
年轻人就是这样,心中总有一股莫名的自信。
我和白毛鸡搭不上话,但几杯酒下肚之后,和他的小弟死神倒是所聊甚欢。
死神,白毛鸡的第一打手,也是他最信任的心腹。
从绰号也能看出来,这是个什么样的角色。
传言,死神曾手持一把开山刀,独身闯进东坑最大势力帮会的老巢,大杀四方后,全身而退。
从门口走出来的时候,浑身都是猩红的鲜血。
死神之名也由此而来。
人如其名,死神话不多,大部分的时间,他的眼神都保持犀利的状态。
死神这个人没有别的爱好,除了练拳之外,就是喝酒了。
刚好,这两样我都擅长。
这也是我们能在极短时间拉近距离的原因所在。
饭局快结束的时候,我和死神都留了电话,约好哪天得空了,就来上一场友好的切磋。
。。。。。
离开恒香园的时候,白毛鸡和死神分别邀请雷哥和我去东皇耍耍。
所谓的耍耍也就是体验一下东皇娱乐的精髓,然后再安排一个或者多个女人做个运动。
雷哥可能出于某种顾虑,便婉言拒绝了。
相比于女人,大名鼎鼎的东皇娱乐城对我诱惑更大,我很想看看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不过雷哥都摇头了,我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雷哥今天也喝的不少,明显有些醉意了。
回滘镇的路上,他默默抽着雪茄,说道,“其实,我并不赞同你从红道这条线索上查下去。可你和曹龙暴火都在气头上,无论我说什么,你们都觉得我在退缩。”
“我知道你很聪明,手段很多,分寸感也很好,我也知道这件事让你受了不少委屈。可我毕竟比你多走了一些路,比你更了解当前的道上环境。今时不同往日了,红道的力量越来越雄浑,稍有不慎,那就是满盘皆输。”
“阿新送了你四个字,我也送你四个字:顺其自然吧!”
我幽幽说道,“雷哥,你多送了一个。”
雷哥一怔,然后笑骂了我一句,“草!你他妈还有心情抠字眼呢!”
顿了片刻,我又说道,“我也不是为了单纯的出气,只是这只黑手给我的压力太大了,不把他揪出来,我实在寝食难安。”
雷哥点点头,“我知道,所以我才没有拒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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