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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隆警察厅的泄露的消息,食心狂魔从去年开始就在作案,受害者累计超过三十人,死者的心脏全部丢失,有的还会丢失其他器官,肾脏尤为多。
按理说,这么大的事,科隆警察厅应该好好查一查。
但现实是,整个科隆警察厅只派出了两个警员负责此事,负责的项目也很常规,登记死者姓名,带走死者尸体。
然后……没有然后了。
没反手把尸体卖给医学院就不错了。
“我们科隆警察厅都让人去登记了,还想怎么样!反正也没多少人在意这种事!查这种发生在下城区的事吃力不讨好,谁愿意干啊。”
这话是格里安亲耳从一个警员那听到的。
格里安捡起报纸,随意揉成一团向后扔去,早就忘了这报纸是借来的。
“哦天哪。”
报纸刚一脱手,他就后悔了。
他忘了先拿报纸擦擦鞋子再扔了。
靴子上全是昨晚出门时被溅上的泥点。下城区这鬼地方,房子就好似建造在臭水沟里,挥之不去的烟味、汗味和腥味混杂,令人作呕。
走在这儿,每一脚下去都提心吊胆,总有几个石板进行了叛变,它们潜伏在任何石板路上,会突然给行人一个臭水大淋浴。等人走了,它们才会回到原来的状态,再次完美融入正常的牢固石板,等待下一位受害者。
刚想去捡回报纸,一辆马车停在格里安面前。
“朋友,晚上好。”
马车夫看着格里安,面带微笑。
他发现格里安的气质很不一样,即便在光线暗淡的深夜,凭借那挺胸抬头又有些随意的站姿,就知道格里安肯定有点钱。
“您怎么大晚上站在这里?是在等人吗,还是在等马车?如果是等马车的话,这附近应该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工作了,您要坐车吗?”
“确实有这种想法。”
格里安走上前,递出火柴盒,把空了一半的内盒展示出来。
“但您看,我穷得只能买得起这种火柴了。”
“没关系,您说说您想去哪,要是顺路的话,我可以免费带您过去。”
“真的?”
格里安眼睛一亮,有些难以置信。
如果不是香烟剩得不多,他肯定会慷慨送出去一根,跟车夫一同在黑夜里吞云吐雾。
扫了眼马车的特征及其编号,他没有犹豫上了车,拍拍座位上的尘土,选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一条腿搭在对面的座椅上。
“我想去墙花,您知道在哪吧?就是那个周围全是混混的、建在地下的酒馆。您要是愿意免费送我的话,我感激不尽。”
“墙花?我的确会路过那,不过您去那做什么,那里可不安全。”
“我想去当街头混混。”格里安回答。
鞭声一响,窗外的一切向后挪动,越来越快,带动窗帘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树、雨棚、房子的影子轮番闯入车厢,把车厢内分割成幽暗朦胧的碎块。
两侧都是最多三层的房子,生锈的废铁和木架子横摆在地上,偶尔有刚从工厂下班的行人从身边经过,悄无声息。
“您看起来可当不成混混,白净、好看、优雅,谁家混混是像您这样的?您更适合去科隆警察厅工作。”
“去当警察?我一时间竟听不出您是在骂我,还是在夸我了。”
科隆警察厅在下城区的名声可不好,整天只会在这儿搅和大家的生意,挤压生存空间,驱赶在这呆了几十年的流浪汉,心情不好时候还会使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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