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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大志用手里的枪瞄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凶狠。
我瞄了一眼,这枪虽然擦的锃亮,可却是一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最流行的土枪。在燕山一带,人们它叫做“二坐子”。枪身只有一尺多长,大拇指粗的枪管,没有膛线,焊上手锯的把手,装黄火药和枪砂。之所以叫“二坐子”,就是因为他比一般的枪短,后坐力极大,开枪的时候臂力得死死抓着枪把,否则枪都能震飞出去。
“兄弟,按理说,咱们不认不识,我不该弄你,可你万不该闯到这宅子里,这是我一生的积蓄,除了我女儿,我只有它们了。我从你看着它们的眼神就看出来了,你是懂行的,你知道它们都是土货对不对?”乐大志咬牙道:“那没办法,你必须得闭上嘴了。”
“就为这个?”我默然一笑:“你的破事我一点不感兴趣。”
“呵呵,你以为我会信?这满屋子的你看着是瓶瓶罐罐,可实际上都是钱啊。”乐大志手握扳机,眯眼道:“兄弟,对不住了……”
“等一下!”我冷声道:“你玩过这枪吗?”
“你问这个干嘛?”
“我猜你没玩过。”我一笑道:“第一,这枪威力不大,可声音不小,一枪过后,整个小区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到时候就不是我一个人知道你这满屋子的东西都是墓里挖来的了。第二,你不该把这枪举在自己面前,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枪后坐力太大,我曾目见过一个独眼,就是这枪后坐怼瞎的。还有最致命的一点,你这枪药装的时间不短了吧?黄火药放的时间一长,燃烧可就不充分,前边枪砂塞得太紧,响不响都未必,一旦响了,还有概率炸膛。到时候,咱们两个都得射成麻子。”
乐大志虽然是个盗墓贼,但明显不是一个杀伐果断的人,他举着枪的手都在哆嗦。尤其是听了我的分析,满头冷汗。
当然我也是看出来了这一点,否则我用不着和他废话,直接弄死他比苦口婆心简单的多。
但我现在需要的是消息啊,他不能死。
“把枪放下,我只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我厉声喝道:“信吗,隔着两米远,我都能直接要了你的命。”
乐大志瘪瘪嘴,怯懦道:“你……你真不会打我这屋子里东西的主意?”
“呵呵,我保证。”我冷笑一声,直接上前,一把将枪接了过来,用最快地速度拆去了枪栓。
“没那股子狠劲,以后少玩这种东西。”
乐大志喃喃道:“你也别得意,换成十年前,我早开枪了。现在女儿在我身边……我是真不想离开她啊。”
“行了!”我冷淡道:“这世界没有假若,非要假如,那换成一年前,先刚才那次就杀了你了。废话少说,我问你,介绍你和裘正海认识的人,是不是一个叫做翟亮的?”
乐大志一愣,随即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你只管说就是了。”
“对不起,在我们关中,出卖行里人,那是要遭唾弃的。”
“怎么着,和我装硬汉呢?”我厉声道:“你以为我再和你商量?我这人,最不喜欢别人和我绕来绕去。”
我猛地将手里的枪栓扔了出去,咔嚓一声,穿透壁纸,深深滴嵌进了砖墙上。
乐大志见状,咽了口脱口,点点头道:“是翟亮……我和小亮子其实也不熟,他本来不是我们关中行里的人,是从东北来的。有一次踩点子,踩到了一起,打了一架,结果不打不相识,就这么认识了。他在关中,属于单打独斗,手上缺工具和人手了,就会朝我借,每次得了东西,就会分我一点,一来二去,也算是有了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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