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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锦城从出生到长到现在这么大,几乎从来都是顺风顺水的,从来都没有经受一点儿挫折,这从他的个性就可以看得出来。
围在他身边的那些人,从来都是阿谀奉承、谄媚讨好的份儿,什么时候被人挂过电话?这事儿说出去,一定会让时二少的名声扫地的,就算没有传出去,时锦城的心里头肯定也不好受。
挂断了电话之后,颜歌这么一分析,瞬间觉得自己要完蛋了。
抱着脑袋在沙发上哀嚎了一会儿之后,她忽然停了下来,脑海里不断的浮现着时锦城说的那句话——
“其实你也不是那么蠢。”
颜歌摸了摸下巴,回忆着那些过去。
她是在那个下着大雨的夜晚,被时锦城从大街上捡回来的,就像是一只流浪的可怜的小动物一样,她什么都不记得,唯一记得的场景,就是她睁开眼睛的时候,躺在医院里,令人恐惧的消毒水味道,令人恐惧的纯白色,一切的一切,都在折磨着她的神经,于是,她从医院跑掉了,外面到处都在下着大雨,她没有地方可去。
时锦城为什么会把她捡回家?这个问题盘亘在颜歌的心里已经好久好久了。
最开始的时候,颜歌也问过时锦城这个问题,而时锦城的回答,则是非常漫不经心,他说:“不要想太多了,是萧风要救你的,他看你可怜,那么小的一团,蜷缩在大雨中,如果不把你带回来的话,说不定你就已经冻死了。”
听到这个回答的时候,颜歌有些失望,不过才二十来岁的年纪,对于美好的幻想,还是有一点的,而且对象还是时锦城这样的男人,可惜,救她的人是萧风。
那之后,颜歌又问:“既然是萧风救了我,那为什么让我住在你家里,而不是住在萧家?”
时锦城罕见的语塞了。
不过,时二少是谁,几乎只用了一两秒钟,就恢复了常态,对她说:“萧风有家室,他女朋友不让你住在她的家里,所以就只能够住在我这儿,当然,你也不能够白住,你得负责帮我挡桃花。”
是在后来,颜歌才知道,时锦城身价不菲,那奢华的生活,就跟古代时候的帝王似的。要说时锦城大发善心收留她,颜歌一直都觉得不太可能,后来,时锦城抱回来了一只猫,说是流浪猫,颜歌这才打消了心里的怀疑——时锦城就连流浪猫狗都能够抱回家,捡一个人回家这种事情发生在时锦城的身上,似乎也就没有那么的违和了。
可是现在想来,似乎真的有些奇怪,因为一年多的接触,颜歌发现,除了最开始那只猫之外,时锦城就再也没有捡什么东西回家了,而时锦城本人,也不是她最初认为的那种同情心泛滥的人。
就连那只猫,在不久之后,也被时锦城给随手送人了。
这样一想,时锦城该不会真的是喜欢她吧?
说不定,下着大雨的那天,她虽然淋了一身雨,却依旧掩饰不了那一身独特的气质,瞬间把开车经过的时锦城给吸引住了。
颜歌浮想联翩的时候,门铃忽然响了,颜歌赶紧收了嘴角的傻笑,起身去开门。
她们所住的天水别苑,平时除了萧风有事情来找之外,几乎从来都没有来过外人,隐蔽的就跟一个世外桃源一样。
咋一听到门铃声响了起来,颜歌之前以为是时锦城回来了,走到门口的时候,才觉得不太对劲——时锦城回家的时候,从来都是自己开门的。
她从门上的猫眼往外面看过去,发现站在大门口的人,还真的是时锦城。
颜歌打开门,没好气的问:“您今儿没带钥匙呢?”
外面的天色已经大黑,时锦城的穿着白色的衬衣,右手捧着一大束花,左手插进裤袋里,身后是大片浓郁的墨色,他就像迎着月光而来的骑士,微微侧着的脸,带了几分孤傲。
然而,仅仅只是一瞬间而已,时锦城又恢复了一贯的表情,勾着嘴角,笑容染上了几分邪气。
他抱着花一步一步的逼近,然后弯腰,贴在她的耳边说:“你是第一个敢挂我电话的人。”
这个男人,浑身都散发着危险的气息,颜歌连连后退几步,心里敲起了警钟。
玫瑰花的馨香,在周围弥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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