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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吴世成倒是不好意思了。只好松手,讪讪地道:“就是吉庆斋的两味小点心。”
诸素素“哦”了一声,对那丫鬟道:“吉庆斋的点心有些太甜了,我不太喜欢,你们分着吃了吧。”
那丫鬟笑着应了一声,拎着就往外走。
吴世成一听诸素素不吃,要分给丫鬟吃,忙道:“不如还是给我……”
诸素素笑得用手捂住嘴,“吴世成,你一个大男人,难道还爱吃甜食?”
吴世成当然不爱吃,但是刘爱巧爱吃。
吴世成红了脸,只好停下脚步,不再去追着那丫鬟。
诸素素就指了自己暖炕前面的一个锦墩,“坐。”
吴世成叹口气,坐了下来。
“你怎么啦?没精打采地,是病了吗?”诸素素一边说,一边要给吴世成把脉。
一碰到吴世成的手腕,吴世成就像被火烫了一样,嗖的一声将手腕缩了回来,忙不迭地道:“没有,没有,我没病。”
诸素素病刚刚好,还有些精力不济,就没有看出来吴世成满脸的纠结,只是问他:“你今天出去了?”
吴世成点点头,从袖袋里取出他买的赤金梅花簪,想让诸素素帮着看一看,是不是姑娘家喜欢的样式。
诸素素一看见这赤金梅花簪,立刻喜上眉梢,从吴世成手里接过簪子,乐滋滋地道:“给我的吗?你今天出去,就是为了给我买簪子?”一边说,一边给自己插在发髻上。
她刚睡醒,头上只松松绾了一个堕马髻,一件首饰都没有戴。
“好看吗?”诸素素摇了摇头,给吴世成看她头上的簪子,“这可是你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呢。”
吴世成大急,可是看见诸素素高兴的样子,他又说不出口,只好更加纠结地看着诸素素,眼风不断地往诸素素头上的簪子上飞。
诸素素见吴世成这样喜欢这支簪子,心里更加欢喜,暗道,罢了,就是这个冤家吧。虽然他迂腐,迟钝,还有些莫名其妙地固执,但是他也单纯,善良,而且他身份不如诸素素,吃穿住用都要靠着诸素素,所以应该能够很容易地对诸素素专一。
诸素素想到自己这么多年,一直都想的是要攀高枝儿,利用自己的医术,至少也要嫁入世家豪门做偏房。结果拖到现在,快要二十岁了,那梦中的男人还没有影儿。
只有吴世成这一个她从街上捡回来的乞丐。
也许她也只能跟这人在一起。
这是上天要惩罚她之前攀附富贵的报应吧……
诸素素不无怅然地想着。
对这一段姻缘。她看得这样清楚,清楚到没有一点朦胧,没有一点让她怦然心跳的地方。
算了,吴世成是个好人,这一点,也就够了。
跟别的男人,她不一点能把握住。
而吴世成,诸素素却很有把握,这是个可以任由她搓圆捏扁的男人。也就是俗称的“忠犬”型男人。
她还考虑什么呢?
干脆也把自己很快嫁出去吧。
诸素素也想有个自己的孩子,可以好好疼爱他,教给他她知道的所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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