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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白小鹿一时间不敢相信。
不是不敢相信世界上有“吃人”这种事,而是不敢相信,地底族竟然也会吃人?
“他们当然会吃人,而且吃得比‘屠夫’,‘蛇爷’这些墓碑镇的魔族更加优雅和高明。”
哥哥冷笑道,“若非他们比我们更会吃人,怎么他们能舒舒服服藏匿在地下避难所中享受,我们却要在烈日,辐射和变异野兽的威胁下苦捱呢?”
白小鹿默然无语,再看走在前面,肩膀一耸一耸的万藏海,愈发觉得他像是一头蜥蜴。
“不过,这样也好。”
哥哥不慌不忙道,“他把我们当成‘骡子’和‘羊羔’,我们也是一样——他可以帮我们分担一半的重量,必要时还可以杀了他割肉,大大提升我们的生存几率,所以我们也不急着动手。”
“我们……”
白小鹿茫然道,“也要吃人么?”
“必要时,当然。”
哥哥道,“这本来就是一个人吃人的世界,难道你不想活着回到村子,去救妹妹和村里的孩子么?”
妹妹和村里孩子们虽然丑陋却无比稚嫩的面孔在白小鹿的心头浮现。
他又有了力气,扛着沉重的包裹,踉踉跄跄,在戈壁和沙漠之间艰难行走。
男孩和少年朝着他们以为是西边的方向,走了一天一夜。
这期间万藏海多次找白小鹿搭话,询问他家里的情况以及在“新金山”的生活,都被白小鹿支吾过去。
万藏海似乎没有起疑心——或者说,对于他眼中的“骡子”和“羊羔”而言,真实身份根本无关紧要,只要能扛能吃就行,反正枪和子弹都在万藏海的手里,他彻底掌控了局面。
或许是心情不错,万藏海倒是大大方方说了很多关于家庭和学校的事情,让白小鹿对“新金山”增添几分了解——当然,万藏海说的绝大部分东西,白小鹿都闻所未闻,听得目瞪口呆,云里雾里,认为那是神仙般的生活。
一天一夜之后,两人的体能达到极限,精神濒临崩溃。
虽然不断补充食物和水分,还是渐渐产生虚脱的感觉,面对一望无垠的沙漠和戈壁,更是绝望到了极点。
“真该死,我们大约走错路了。”
万藏海喃喃道,“倘若这里真是西边,我们走了一天一夜,无论如何都该看到些无人值守的自动化哨所,同盟的‘哨戒炮’什么的,但现在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依靠太阳来辨认方向,是行不通的。
四方天边的铅云边缘,都荡漾开一抹抹血色的光芒,甚至还能看到一片片银光闪闪的城市残骸,在云端浮现。
那是海市蜃楼,烈血荒原上很常见的现象。
或许一天前他们正是被海市蜃楼误导,才朝着相反方向,也就是荒原北部的无人区,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万藏海看着白小鹿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了。
他大约正在评估,白小鹿消耗水和食物的速度,和白小鹿能携带多少物资之间,最精确的“投入产出比”,来计算究竟该什么时候杀死白小鹿,吸血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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