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徐博文是昨天从长安城逃出来的,之所以用“逃”这个词,是因为他走得匆忙,逃得慌张。
他只是带上了他仅有的一点儿钱财,轻车简从,甚至连最信任、最天真无邪的书童都没有带一个。
天真无邪在寻常人家或许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毕竟小孩子嘛,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童言无忌,天真烂漫,年少无知,少不更事。
这些词儿不都是形容小屁孩的么?
可是对于徐博文来说,他的字典里可没有这一说。
孩子怎么了,孩子也可能会因为一块蜜饯背叛你的行踪;
孩子也可能因为思念父母而吵着闹着回家;
孩子更有可能趁着你全无防备的时候,在你熟睡的时候,从身后一刀捅死你。
这不是孩子不孩子的问题,这是人性的问题。
徐博文见惯了人性,他经久不衰的岁月里,已经遭遇了太多的背叛和伤害。
他的理智告诉他,不要相信任何人,即便是最亲近、最要好的人,也不要相信。
就比如说五鹿吧,他这么信任自己,不也是被自己利用,最后落得个魂落归墟的下场。
而且他也的确不太需要人照顾,他看似行将就木,但身体却如银杏树一般焕发生机。
那日陆巡见到自己的时候,他的身体的确不太行。
但那是因为自己刚刚夺舍,灵魂还没有完美地使用这副肉身才导致的看似行动不便,命不久矣。
但实际上,他看似年迈的身体里,却流淌着永恒的血液。
这是他梦寐以求的身体,是近在咫尺的灵丹妙药。
恐怕连蜃龙都不曾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吧。
它诅咒自己的灵魂,毁了自己的肉身,但是却将永恒的生命赐给了自己最亲密的人,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控制我们,让我们成为他的仆人。
痴心妄想。
它对自己的诅咒随着自己的肉身前往归墟而得到了破解。
归墟可以吞噬一切,蜃龙设下的诅咒不仅存在于他的灵魂上,而且还存在于他的肉身上。
玄君的灵魂外加自己的肉身就足够让归墟吞噬掉蜃龙的诅咒之力。
而五鹿代替自己跟他们同归于尽也足够迷惑住蜃龙,让他不会怀疑被归墟吞噬掉得,是否真的是张角的灵魂。
张角也因此得以解脱。
这是他所能想到的,唯一可以从蜃龙诅咒下解脱出来的办法了。
而且他的确成功了。
是的,他的名字虽然是徐博文,但是他的身体却是五鹿,可最重要的是,他的灵魂是张角。
张角成了最终胜利的一方,成了所有一切看似失败的计划中,最终的获益者。
现在只需要利用自己的知识重新修炼,重新学习就好。
五鹿在修仙上的资质的确太过平庸,这一点张角从一开始就知道了。
这也是为什么他从未真正信任过五鹿,在自己夺舍,亲手埋葬肉身的过程中,五鹿都只能作为他的一个侍卫存在。
可最终令人意外的是,五鹿对自己的那种崇拜和迷恋,支撑他成了自己身边最后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张角可以理解五鹿为什么这么崇拜自己,因为他缺少这份资质,因为他希望能从自己身上得到救赎。
他将自己视为救世主,那就别怪他利用他李代桃僵了。
反正都是互相利用,谁也不比谁高尚,谁也不比谁好到哪里。
这天地的因果轮回,报应不止实在是有趣,五鹿这小子明明有着漫长的生命,可他却不知勤能补拙,越是没有天赋,就越该努力才是。
现在倒好,自己只能暂避锋芒了。
他是玄天观惨案的第三天早上发觉事情好像不太对劲的,因为太子一直没有给他消息。
一代兵王含恨离开部队,销声匿迹几年后,逆天强者强势回归都市,再度掀起血雨腥风!简单粗暴是我的行事艺术,不服就干是我的生活态度!看顶级狂少如何纵横都市,...
千万年前,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八百万年前,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五百万年前,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今天,李七夜一觉醒来,翠竹修练成神灵,鲤鱼化作金龙,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