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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以前,狗子其实就是狼。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有些狼和人类遭遇了。
但这一次,双方之间虽然都很警惕,却并没有动手。
在人类吃饭的时候,发现那些狼在不远处,就随手丢了一些不要的骨头给那些狼。
得了甜头,狼选择继续跟随人类。
在随后的时间里,这些狼发现,跟随在人类身边的日子,远比它们自己独立生活的日子要好得多!
因为它们捕猎的成功率不算高,而白嫖人类的残羹剩饭却是每天都有。
于是,狼也试着在人类捕猎的时候进行追踪、驱赶猎物。
如此一来,人类发现了这些狼的妙用。
一来二去、时间一长,双方有了共同的默契。
狼帮助人类进行捕猎,人类会把一部分食物分给狼。
以至于后来,这些狼经过一代代繁衍,完全被驯化成了狗,成为了人类身边的好帮手,让物种的延续变得更加顺利。
虽然这个故事属于猜测性的,但狗基本就是这么来的。
可以说,狗子们的祖先,是生物界做出最成功选择道路的一种动物。
而在它们的基因里,也铭刻着对人类的友好和膜拜。
因为每一只家养狗,都会把一家之主视为它们的头狼,完全臣服于主人、听从主人的命令,以获得食物的投喂。
说回眼下。
末日降临后,世界发生了巨变。
人类自顾不暇,那当然就没法去管狗这种家庭中排在最末尾的成员了。
甚至有些人在缺乏食物的情况下,还会含泪吃上三大碗狗肉。
广场上的这些进化狗,以各种原因幸存了下来,聚集在一起共同求生,奉它们当中最为强壮的大金毛为主。
大金毛的智商不低,已经成长到了拥有十几岁少年智商的程度。
拥有了力量和一众小弟的它,虽然基因中还保持着对人类的友好,但它已经不想再听从人类的命令了。
毕竟,他已经体会到了当狗王的快乐。
“汪!”
所以,面对刘煜的邀请,大金毛尝试着拒绝了一下,看看会发生什么反应。
“嗯?”
刘煜眸光一凝,掌中的旋风陡然变大。
同时,身边还凭空出现了一条条火蛇、一只只火鸦!
空气里的温度迅速升高,旋风蕴含着致命的威胁。
这让大金毛当即一激灵。
“哈~哈~哈~”
然后它马上俯下身子,翻过来露出肚皮,伸出舌头一个劲地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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