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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近山脚下,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虽然没有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可是这酒家的确就叫做杏花村。
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小小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随处都可以看到,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看见了也会吓走。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小马一点吃惊的样子也没有,好像早就习惯了这奇怪的一幕,苏阳就更不会奇怪了。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爱人的权力,无论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多么大,外表和身份多么悬殊,甚至只要相爱,完全可以找一个畸形的小瞎子。
你可以不认同别人的选择,但绝不应该去剥夺别人选择的权力。
更何况这个老鸟显然不是丁喜的女人,苏阳笑道:“这位一定就是这里的老板娘了。”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
“看起来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苏阳说。
红杏花居然朝苏阳眨了眨眼睛,笑道:“他若是比你大的太多,还怎么当我的孙子?”
苏阳当然知道红杏花并不是丁喜真正的祖母,但是丁喜和红杏花之间的亲情,却比绝大多数有血缘关系的祖孙还要亲近。
“你怎么想起来来看我了?”红杏花笑道:“你以前很少来,只有受了很重的伤之后才会到这里来。”
一个忙碌的男人也许很少回家,但是他受到搓着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却一定是家。
丁喜也道:“这次我没有受伤,但是中了毒,所以我要帮别人办一件事。”
“帮谁?”红杏花问。
“五犬开花里的人。”丁喜说。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而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反手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居然栽在他们的手里。”
“幸好我的祖母不在。”苏阳笑嘻嘻的说:“要不您老慢慢打着。我先进去喝点?”
红杏花居然一仰头:“不行,你们三个一起滚。”
苏阳道:“我又不是你孙子,难道来照顾你生意的客人你都朝外赶?”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就应为你是我孙子的朋友,所以我才叫你们滚,你们最好赶快滚。”
苏阳眼珠子转了转,道:“看样子里面一定有个很麻烦的人。所以你才这么关心我们,让我们滚。”
红杏花道:“不是人,里面连一个人也没有。”
苏阳道:“不是人?难道是枪?”
红杏花眼光一闪。望着苏阳道:“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苏阳说了一句废话,就已经和小马丁喜一起走了进去。
枪,百兵之祖。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还有高立的双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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