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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风俊游刃有余,收剑挽了个剑花,再度刺向他的面门。
九苞咬牙扛住。
忽然不远处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以阁主之尊和小小婢女比剑,真是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了,不知常阁主此举,究竟是想埋汰自己,还是想抬高在下?”
常风俊转脸看去,见洋洋洒洒的薄雪之后,钟意骑着一匹四蹄雪白的黑马缓步而来,身后三尺之外,是一匹瘦骨嶙峋的毛驴,一个人头戴破斗笠,懒洋洋地倒坐在驴背,瘦削身体随着毛驴的晃动东倒西歪。
钟意回头,笑道:“阿忧,你的大美人儿今天怎走得这样慢?”
乐无忧悠闲的声音传来:“大概早饭吃得太少,走得又太远,没有力气了。”
“它一顿吃了三筐马草、十根胡萝卜,竟然这么快就没有力气了,”钟意皱眉,“这样能吃,我们怎生养活得了?”
“不怕不怕,只需让他吃上两口老杂毛的人肉,顷刻间便可恢复气力。”
“哦?”钟意饶有兴趣地问,“丁庄主的肉竟有如此魔力,难道他是妖怪不成?”
乐无忧冷哼:“他喝了那么多血,吃了那么多条命,难道还会是常人?早已经成魔了罢。”
“那么多血,那么多条人命,却不是他一人造成的,冤有头,债有主,咱们可要拎得清楚。”
“若罪魁祸首是安广厦,那丁干戈就是他手里的一条狗,一条老而弥坚却心思不正的恶狗。”
“阿忧,”钟意语重心长地说,“怎能这样侮辱狗?”
两人三言两语将丁干戈狠狠奚落一通,直说得这位老者脸皮涨红,猛地提气,便要纵身上前。
一只手忽然挡在他的面前。
安广厦道:“丁庄主慎行。”
“盟主请勿拦我!”丁干戈怒气上涌,“这两个小儿直击当年旧事,想必不会善罢甘休,不如我先下手为强,占得先机再说!”
安广厦压低声音:“丁庄主怎如此冲动?今日高朋满座,不乏武功高强者,何须庄主你来打这个头阵?”
丁干戈恍然大悟,目光在众人中扫视一圈,果然见到不少相遇武林的个中强手,对安广厦不禁更加钦佩。
方才被那两个狂妄小儿一番奚落,竟让他一时忘记自己究竟是为何事金盆洗手的,在座有如此多的高手,而对方只有三人,即便车轮战也可累死他们,而自己只要稳坐中军帐,待平安度过今日,明日便可江湖恩仇一笔勾销,管它风满楼还是河洛山庄,谁都不能再来找自己的麻烦。
然而他忘记了,想要驱动武林人士当他的挡箭牌,也须先得乐无忧和钟意的同意才行。
转眼间,那二人已至眼前,已至悠闲倒坐在驴背上的乐无忧倏地回过身来,嘴角叼着一根枯草,邪气地笑道:“老杂毛,爷爷来超度你了!”
说完一跃而起,袖中短剑噌地蹿了出来,他右手持剑,左手捏了个剑决,只听一声高亢的剑鸣,稚凰剑光暴涨,六棱霜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爬满剑身。
“雪照云光诀!”旁边有人惊叫,“快看,连雪花都变大了!”
森寒剑气催动周围温度骤降,小雪变成大雪,飘如柳絮,窸窸窣窣地落了下来。
乐无忧在风雪之中,手持短剑,挟泼天杀气一剑袭来。
“拦住他!”安广厦大手一挥。
数十名弟子涌了上来,手持利器,妄图挡住他的道路。
钟意忽然从马上飞身而来,一道凛冽如水的剑光闪过,三尺水跃然掌中,他手持长剑,掠到乐无忧身前,挥剑扫去。
剑气如潮,汹涌澎湃,仿佛卷起惊涛骇浪,猛地将众人击飞出去。
前路一扫而光,乐无忧抬眼,直面丁干戈,唇角勾起一抹讥笑,轻声道:“受死吧。”
“我不会死!”丁干戈伸出双拳,运起漱石庄最负盛名的苍雄拳,腰背一拱,浑身肌肉鼓起,犹如猛虎下山,狰猛地迎了上去。
电光火石之间,只见剑光一闪,两道滚烫的鲜血冲天而去。
众人哗然。
丁干戈脚步倏地停下,双臂还保持着迎击的状态,然而两个拳头却已经被齐腕斩断,鲜血喷涌,触目惊心。
乐无忧手持短剑,低声笑了笑:“老杂毛,当年献策奇袭天阙山时,可曾想过会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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