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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肆虐的撒哈拉大沙漠上,
烈日晒的沙漠滚烫,如果人赤着脚走在上面,只用几分钟就会被烤熟。
就在这滚烫的沙漠上,一辆漆黑喷漆的全地形车彪悍驶过,如同金色草原上飞奔而过的黑色骏马!
所过之处,沙尘飞扬。
这骑着“黑色骏马”的骑士,正是王歌。
按照旅馆老板所指的方向全力行驶,甚至他连感到热得不可忍受时都没有及时的穿越到现实世界洗个澡,而是依旧驱车赶路。
很快,在目光所能看到的远处,几道飞驰的车影显现在了王歌的面前。
车子开得很快,伴随着急速的行驶还有响亮的枪声。
是沙盗。
王歌一笑,停了下来,身形一闪消失,再出现的时候一身衣服已经完全变了。
防弹衣,头盔,小。腿处两把勃朗宁的手枪,胸前挂着小香瓜。
左右手分别两把微冲。
而且在车子的后座上,还摆放着一个长长的大箱子。
这些都是他从尤瑞那里淘来的,满怀信心的尤瑞前往前苏联军队做军火生意,对王歌这个前来送情报的好朋友当然也不客气,不过价格根本就没便宜。
很快车就行驶到了王歌的面前,车停下来,打开车门迅速跑了下来4个人,每个人手中都有一把枪。
“别动!”四个人举枪指着王歌。
王歌却根本没有理会这四个人,而是探了探头,向着车子内望去,发现里面果然坐着一个老头。
他知道,自己找对了。
感谢那个******教的旅馆店老板,这几张钱没白花。
这些人严格意义上算不上是沙盗,应该算是劫匪,不过他们和沙盗一样都在沙漠上为非作歹,所以王歌姑且将其归为一类。
那个两条腿都残废的老头就是知道藏有黄金的基地在哪里的人,不过他没有钥匙,根本无法回到基地里独占财宝。
而被他找到一起搜寻宝藏的犯罪团伙,不过是蒙在鼓里的傻。子罢了。
既然已经确定了目标,王歌接下来的行动就彻底了起来,根本没打招呼,直接开枪!
生死之战,为何要和敌人打招呼?而且敌人还是一群穷凶极恶的人。
突突突突——!!
他两只手的微冲瞬间吐出耀眼的火舌,即便在这刺目的阳光下也无法无视。
子弹打在沙地上,扬起了两米多高的沙子。
身体顺势一滚,王歌躲过对面射过来的子弹。
枪战,一个人打一群,他还没尝试过。
这是一个空旷的场所,双方的距离也非常的近,加上双方都是用枪好手,如果保持站在原地不动射击,肯定都是死。
而王歌一人和四个人对射,敢肯定先死的是他。
所以他才上来就制造点障碍,整个人开始保持不停的移动。
砰!
子弹擦着他的耳边飞过,打在沙漠上,留下一个小圆坑,风一吹,沙子把坑填上。
来不及心惊,躲避子弹的同时,王歌回手对着敌人大约的方向扣动了扳机。
突突突的射击,打的对方手忙脚乱。
火热的射击在还在升级,而王歌也感觉到对方火力越来越强,因为对方的参战人数越来越多,已经从四个变成六个了!
短时间内在沙漠上快速狂奔,翻滚,王歌的体力消耗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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