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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死啊,月惊华翻了个白眼,她算是明白了,为何法枭衣会那么厌恶“月惊华”了。
什么在御花园里,救了中毒的法枭衣,什么救命恩人,什么赐婚,所有的堂而皇之的表面功夫,都在了法枭衣咬牙切齿的叙说中,化成了泡泡。
“月惊华”和法枭衣的相识,说穿了就是一出狗血剧,一个典型的有眼无珠的粉红萝莉,遇到了个包藏祸心的小正太。
剧目的大主角是那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无良老爹-月年。
剧中的苦情小男配就是法枭衣和傻大姐“月惊华”,扎眼的龙套就是当今的商国国君法枭云。
随后,一切都发生的很顺理成章,在法枭衣昏迷不醒的时候,当时的皇后,也就是后来的太后,赐下了两人的婚事。
“换成了任何人,都不愿意被人设计,月惊华和那血樱大公爵,都是趁乱打劫的无耻之徒,”法枭衣冷声说道,“我对她,并无半点感情可言。”
烈丝丝很是乖巧地点了点头,只是她眼眸里的那一丝不耐烦,泄露了她的真实想法。
相同的事,她已经听着法枭衣说了不下十遍,她之所以不制止法枭衣的话,就是想激起了他对“月惊华”的恨意。
“王爷放心,我一定会助你一雪当年的耻辱,无论是月惊华,还是法枭云,”烈丝丝的眼底多了分狠毒,“二爷爷已经举荐了我做宫廷的御用丹师。”
“丝丝,你答应我了?”法枭衣惊喜不已。
“只是在完成这件事前,你必须和月惊华解除了婚约,”烈丝丝冷声说道,这女人,天生性子里就带了股阴狠劲。
法枭衣将她的狠绝看在了眼里,不动声色着,“行,我已经安排了……”
当真是一对狗男女,天作之合。
月惊华在旁听着两人伎俩,心里替“月惊华”不值。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没大脑,烈丝丝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论起无耻,那个纨绔大公爵又怎能及得上法枭衣的万分之一。
月年其人,虽说纨绔了些,可也是个乐善好施的性子,他的所作所为,看似荒诞,但却实实在在帮了法枭衣一个大忙。
十年前,龙战国的血樱公爵府名声赫赫,富可敌国。有了公爵府做倚靠,商国之内,就算是当时的少年太子法枭云,也不敢妄动了法枭衣。
法枭衣看似背上了一门心不甘情不愿的婚事,可又何尝不是得了一张保命符?
十年前,不过是一介黄口小儿的法枭衣就懂得了这个道理,十年后,风水轮流转,公爵府没落,月惊华毁容功废,他却抱着另外一个女子,情话依依。
晴日送伞,雨天收伞,人性凉薄亦不过如此。
法枭衣选上了烈丝丝,不外乎是因为她出身显赫,相貌又与他匹配,但若是有一天烈丝丝成了第二个“月惊华”。
心中的疼痛,一点点在消失,那个“月惊华”在这世上最后的一点留恋,也已经被扼杀了。
法枭衣和烈丝丝一番情话后,又温存了片刻,这才离去。
“嗷嗷,土凶丑,你好可怜。你是不是欠了他们一堆玄丹没还,他们好狠毒,好可怕哦,”肉虫倒挂在了一株露珠草上,一身的肥肉抖个不停,眼泪像是喷泉一样涌了出来。
“别想转移话题,你刚才说的宝贝呢?又打算忽悠我,若不是你说这里有宝贝,我犯得着让这对狗男女污了我的眼嘛?”月惊华扯下了一根野草,放进了嘴里咀嚼了起来。
“嗷嗷,本大人太难过了,一时就忘了,宝贝走了,”肉虫瞪着芝麻大的眼,可怜兮兮地看着月惊华,“嗷嗷,别戳,俺说得是真话。那男的,男人的身上有宝贝的味道。”肉虫忙护住了头顶处菊花胎记。
“不用为难它了,它所说的宝贝指得是法枭衣身上的气味。”青蒲声音冰冷,看得出,他的心情很糟糕。
“看你那眼神,难道他抢了你初恋****?”月惊华嘿嘿笑了两声,发现青蒲眼神冰冷,薄唇紧抿,她也没了开玩笑的心思。
“方才,他口中的叙述只说了一半,”青蒲口中的“他”不知道是谁,他飘到了一棵樱花树下,比了比,“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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