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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早上,陆谏之收到了一封信。
打开一看,发现竟然是云柔的笔迹,不由欣喜若狂,“柔儿!”
他之前以为云柔去了庄子上,后来有一日想她,去庄子上找,才得知云柔根本就没有到陆家的庄子,半路失踪了。和她一起的下人们,也是下落不明。也就是说,完全没有任何音讯,连找都无从找起。
回家大哭了几场,醉了几场,加上仕途不顺,更是成日的吟诗作对伤风悲秋了。
现如今,陆老爷子早死,陆谏之也没有正室妻子,只剩下一个溺爱他的老娘陆老太太,和一个完全不理事的女儿容华。因此一味的疯疯癫癫,一味的长吁短叹,再不就是借酒浇愁度日,眼看是要废了。
陆老太太劝过几次,没用,又心疼儿子,反倒跟着一起哭天喊地,“我的儿啊!你就是命里苦啊!早年丧了爹,又死了媳妇,连柔丫头都不能留在身边,可苦了你了。”
“哎……”陆谏之更有理由大醉了。
陆家过得一团乱糟糟的。
云思远曾经来看过陆谏之,见他变成了一个酒鬼,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不由火冒三,“你看你像个什么样子?还是读书人吗?要是你爹还在,早就打烂你的狗腿了!”再听说女儿不见了,更是惊怒,“你竟然把柔儿给弄丢了?”
陆谏之哭道:“我不知道柔儿去了哪儿,我也很想她啊。”
“蠢货!”云思远发狠摔了一地的东西,啐了陆谏之几口,便再也不来了。
陆谏之继续醉生梦死的过日子。
今儿收到了云柔的信,听她在信上说,竟然是半道被燕王给抢了去。因为她性情坚贞宁死不从,所以被关在了燕王的庄子上。现在好不容易才写了一封信,送出来,求陆谏之救他出去,两人早日团圆。
“柔儿!”陆谏之顿时有事儿做了。
他思来想去,硬抢肯定是不行的,找燕王说清肯定也不行。最后灵机一动,干脆假扮成一个走街串巷的货郎,去庄子上兜售小玩意儿,“卖胭脂水粉,卖零嘴儿小食咯,便宜又好货,快来看咯。”
还别说,庄子上的人见他斯斯文文、白白净净,又是一个卖小东西,便真让他进去了。
陆谏之第一次去的时候,自然没有见到云柔。不过他很有恒心,一次、两次,一个月来去了五、六次,渐渐和庄子上的人混熟了。
这处庄子,原本就是燕王在京城闲置的产业,所以拢共就一家子看门的。一对老夫妻和几个孩子,老大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剩下几个都是半大熊孩子,小姑娘,正是喜欢小东西的年纪。因此特别喜欢陆谏之这个走货郎,没多久就混熟了。
陆谏之便找了一个借口,说道:“我在京城的房子租期到了,想暂住几天。当然了,不是白住,给五十个铜钱一天的租费。”
老庄头便道:“你常来常往的,我们家也没少占你的便宜,住就住吧,给什么钱?只是这庄子是燕王府的,你临时最几天还行,说是我家远房亲戚,住长久了怕是不成。”
“就三、五天。”陆谏之保证,说着,把买来牛肉和烧酒放下,“来!咱们晚上好生的吃一顿,凑在一起,大家热闹热闹。”
这天晚上,一家人都跟他喝得酩酊,不省人事。
陆谏之在酒里下了安眠药,等他们睡熟了,便趁机把门给反锁了。他蹑手蹑脚去了后院,那里关着他的心上人云柔,这是早就打听清楚了的,咚咚敲门,“有人在吗?我是买杂货的走货郎。”
珍儿出来开了门,疑惑道:“干嘛?”
陆谏之陪笑道:“卖点胭脂水粉,你们要不要看一看?”
云柔早就听到了他的声音,欣喜万分,当即道:“快把胭脂水粉拿进来,我瞧瞧,若是好了就买一两盒。”
陆谏之便笑着拿了胭脂水粉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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