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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羽骞抬起脸,像是下了个很大的决定,“明天搬家吧,换个地方住。”
程子旭只是愣了几秒,然后笑了笑,“好。”
触景生情,是叫这个词吧。
晚上,江羽骞去了五号楼的公寓。打开门,黑漆漆的空间,全是冷清感。
其实,家里没怎么变化,家居装饰还是原来的。
茶几上摆了个黄色茶杯,里面还有半杯水,不过水面已浮了层灰;电视柜旁的深红色陶瓷花盆里,有棵枯死的小树,叶子已经全都掉光了,只剩下树根的“尸体”还在。
它跟周皓上次疯疯癫癫捧过去送他的树,大概是一对吧。
卧室里,一打开衣柜,里面只剩下他的几件衣服,孤零零地挂在衣架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摆在床的中间,手摸上去,灰尘满面;床头柜上,还有那人的烟灰缸,里面干干净净的,半点烟灰都没有。
这么个家,竟然真的住过人。江羽骞内心失笑,还是那个疯子狠,走了就真走了,一点痕迹都没留。
不可能,不可能的。住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带得干净?
江羽骞急切地冲进卫生间里,还好,小疯子的剃须刀,牙缸,毛巾……都在。
“江羽骞,咱这卫生间太小了,浴缸都塞不下。”
“洗个澡哪那么多事?”
“你懂个屁!不然咱还能在热气腾腾的水里试试。”
……
“咱俩换个大房子就好了。”江羽骞喃喃地说,对着空气,对着昔日的小疯子。
江羽骞下了趟搂,去便利店另买了牙缸、毛巾、剃须刀……回到家,把它们齐整地摆在小疯子的东西旁边,好凑一对。
此刻的他像是有挥洒不尽的热情,想把家里的每个犄角旮旯都填的满满的。江羽骞洗湿了拖把,把家里仔仔细细拖了个遍,地板擦得锃亮,都能照出他的影子。
家里干净得异常,就好像从未有人离开过。
然后,他又把两双过冬的毛绒拖鞋拿了出来,放在了玄关处的鞋架上。一双红的,一双蓝的,是小疯子以前买的,他说红跟蓝是一对。
忙完这一切,也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
回去二号楼的几步道,江羽骞一直在想:明明人都走了,他怎么一回到曾经的家,总能想起那个人。后来他才想明白了,小疯子这一走,把他的心给走散了。
心散了,就容易想东想西。
一个人太过疯狂,太过偏执,别人这辈子真就忘不掉他了。
他想摸出手机给小疯子打个电话,学着那人一贯的口气:喂,我刚才拖地的时候,想你了。
可是,他没有那人的电话,他从来没存过,也没记过。一直都是,小疯子给他打的电话。
一起生活了四年,他怎么连人家的电话都没有……
很短的一程路,他走了好长时间,到了如今住的地方,程子旭面无表情坐在餐厅等着他。
见他回来,程子旭头也没抬,“我去把饭菜给你热一下”,然后便起身去了厨房。
江羽骞脱下外套,晾在衣架上,坐了过去。
很快,饭菜热好,被端上桌。三菜一汤,饭菜的热气里,还和着香味。
“吃吧。”程子旭动起筷子,也没问方才他去哪儿了。
江羽骞拿起桌上的筷子,吃起饭,一句话也没说。
突然,程子旭开口问:“羽骞,咱们明天搬哪儿去啊?”
江羽骞侧头瞥了眼身边人,愣了片刻,说道:“A大附近。”
程子旭没再说话了,短短功夫,他已然意会了一切。两人都已毕业,为何还要去A大周围找房子住?
那里是市中心,生活便捷?曾经的母校,留个情怀?不是的,大概只是因为周皓在附属医院实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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