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没有怪你,杀了就杀了吧。”
凌仙温和一笑,他本意是不杀小仙王,毕竟,此人是先天体,有成为仙王的潜力。
不过凰九歌说的对,小仙王无法无天,敢对安秋水动手,那就敢伤害他珍视的人。
此人不死,连凰九歌都有性命之危,更别说是林青衣,宫锁心等人了。
“主人不怪我就好。”凰九歌温柔一笑,道:“风波已经平息,主人安心修炼吧。”
“风波尚未平息。”
凌仙摇头,星眸流转仙光,如绝世天剑出鞘,纵横三千界,光寒九重天。
凰九歌微微一怔,顺着剑光看向后方,见一白衣男子现身,抬手风云起,崩碎绝世剑芒。
此人玉树临风,飘逸出尘,好似谪仙神王,风华绝代,无瑕无垢。
道则神光加身,异象仙韵绕体,风姿无双,高深莫测。
正是称凌仙为宿敌的神秘男子。
在他身后,两个貌美女子低眉垂首,一者负剑,一者抱琴。
凰九歌神情凝重,白衣男子虽无神威,但却如无垠星空,让她不寒而栗。
自她成神以来,只有一人让她颤栗,那便是活着的传说,凌仙。
“好歹也是故人,没必要一见面就动手吧。”白衣男子面带笑容,冷意内敛,杀气深藏。
“你我不是故人,而是敌人。”凌仙星眸深邃,他与白衣男子有两面之缘,不知此人来历,也不知此人实力。
不过凌仙知道,他与白衣男子不死不休,注定只能有一人活着。
“准确的说,是宿敌。”
白衣男子笑了一下,道:“想不想知道,我为何说你是我的宿敌?”
“说。”
凌仙神情平静,随着不断前行,他的疑惑解开了大半,只剩下几个谜团,尚未解开。
白衣男子为何将他视为宿敌,便是其中之一。
“因为你身怀盘古之血,而我身怀鸿钧之血。”白衣男子淡淡一笑,语气轻柔,话语却惊天动地。
鸿钧天尊是古来最伟大的存在之一,也是最强大的存在之一,能与他媲美者,只有盘古天尊。
正如盘古天尊的真血,会随机出现在某个人族身上,鸿钧天尊的本源之血,也是如此。
身怀鸿钧天尊真血的人,又叫上苍之子,一是因为天道乃鸿钧所化,二是因为气运无人能及,
对于上苍之子而言,走三步得宝,跳悬崖得法,就像是一日三餐,再平常不过。
与上苍之子相比,修行顺风顺水,不见坎坷的小仙王,就跟倒了八辈子血霉似的。
除了气运无人能及,上苍之子的天资也无人能及,成道之下,根本不存在瓶颈。
对惊世天骄来说,都难如登天的极境,对上苍之子而言,不比突破一个小境界难多少。
更惊人的是,随着真血不断觉醒,上苍之子可以得到鸿钧天尊的无敌之法,甚至是心得感悟。
这等同于是拜鸿钧天尊为师,而且是绝不藏私,时刻悉心教导的师尊!
要知道,鸿钧天尊可是古来最强大的存在之一,就算是傲天仙王,也无法与其媲美。
得他悉心教导,就算是一头猪,也能成为盖世强者!
故而,不论哪个时代,只要上苍之子出世,再逆天的妖孽,也会黯然失色。
远古时期,神魔大战,天地崩碎!人族少年身怀龙骨,炼真龙之体,闯神荒,探帝墓,天地因他而变!在这里!有女帝君临天下!有古兽只手遮天!有大魔祸乱天地!也有人族...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诸天神佛仙,不过一剑间!...
大妖降世,卷风云万里,遍野尸横无归人。痴儿怨女,叹红尘滚滚,牵马负刀不回头。圣人云端坐,邪灵白日行。魏来自卑微而来,踏黄泉碧落,吞无边苦海,只为证天道已死!人道当兴!...
她不过是相个亲,结果直接却被抗去了民政局。她还不想结婚喂!权少,可不可以离婚啊!离婚?可以,先怀个孩子再说。...
十方地狱禁不了我魂,浩瀚星空亮不过我眼,无垠大地载不起我脚,诸天神魔承不住我怒!我要这天地匍匐,我要这轮回断灭!...
穿越三年,长在乡间,有母无父,不见大千。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有一天,一队车马造访,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