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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沅提了提手中漆亮的食盒:“小娘子,在下只是个送索唤的。在下可不是索唤!“
乌古论盈歌被杨沅逗得一声笑,歪了歪螓首,小鸟睇人一般看他,元宝状的耳轮下面,那对小巧玲珑的金橡果耳坠,因为这个动作,就在她披肩的发辫上活泼地跳跃了起来。
“小官人,你忒也老实了,都不如奴奴胆子大,难道奴奴不够美吗?”乌古论盈歌向杨沅眨了眨眼。
杨沅愈发觉得其中藏着大阴谋了。
这班荆馆作为招待金国使节的一处重要所在,照理说他一个闲汉是进不来的。他送“索唤”时,也只想着送到班荆馆门口,谁料有一个小丫鬟阿蛮引着,守门的宋国士卒不敢阻拦,他竟登堂入室到了这里,然后就遇到了这个装花痴的少女。
杨沅虽然还不清楚她的目的,却本能地觉得,有一个极大的危机将要发生。
“姑娘还请自重,在下……”
杨沅话没说完,外边突然传来一个急促的声音:“姑娘姑娘,小王子就要来了。”
是她,是引他来此的那个小丫鬟阿蛮的声音,杨沅马上从喊话人的声音,听出了她的身份。
乌古论盈歌顿时情急,什么女追男隔层纱,宋人的话本儿都是骗人的,人家都这么不要面皮了,这臭男人也不上钩!
乌古论盈歌气急,猛然踏前一步,一扬手,翠袖翻落,反握于腕后的一口靴刀便亮了出来,一下子架在了杨沅的脖子上。
“你这闲汉若是见色起意,便死了本姑娘也毫无愧疚。偏你不肯上当!”
刀在杨沅的脸颊上拍了一下,盈歌讥笑道:“蝼蚁而已,何必挣扎呢?”
“蝼蚁就该认命?姑娘没听说过,匹夫一怒血溅五尺么。这血若是帝王血,那匹夫还是蝼蚁么?”
杨沅冷静地反问:“只是我不明白,我与小娘子无冤无仇,你为何想要杀我?”
杨沅并不认为眼前的少女在说笑,少女的眼中虽然没有杀气,却有一抹对于生命的冷漠,她真的……没把杨沅的命放在眼里。
杨沅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一年多了,如今是绍兴二十四年,赵构为帝。
以杨沅这一年多来的所见所闻,他很清楚,对于仍是奴隶制国家的金国贵人们来说,从小到大养成的观念里,奴隶根本不算人,而宋人在他们眼中,和他们的奴隶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正因确信眼前这个金国女子是认真的,杨沅也愈加的冷静起来。在无数次处理危机事件中,他早已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危急的时候,越要冷静。否则,你很可能错过唯一翻盘的机会。
“不不不,我不杀你!”
乌古论盈歌嫣然:“我不会亲手杀你。要杀你的人马上就到,你最好乖乖的,不然我也不介意亲自动手。”
她用点外卖的方式把我找来,而青石巷上送“索唤”的闲汉至少有七八个人。
也就是说,这个“我”是随机的,只要是个男人就行,她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
她说将要杀死我的人不是她,但是如果我试图反抗或者逃走的话,她也不介意亲自动手。
她本想以色相引诱我去宽衣沐浴,很显然,如果阿蛮提及的那个什么小王爷来的时候,我若正在洗澡,那场面对她更有利……
杨沅从有限的资料里迅速捋出了几个关键点,然后做出了一个最合理的推断:“小娘子是想炮制一桩风流绯闻以自污么?难不成那位小王子你想摆脱却又摆脱不得的人?小娘子不会是跟他有一桩并不满意的婚约吧?”
看到乌古论盈歌蓦然张大的眼睛,杨沅就知道他猜对了。心思电转,杨沅马上压低了嗓音,虽然情况紧急,但他的声音依旧清晰而低沉。从心理学上来说,这样的声音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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