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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看起来那么老吗?为何要称我为夫人呐?”
孟忧被问的一滞,只得忙着赔笑,“是在下不对,把小姐给称呼老了,时间也不早了,近几日逢清明,小姐还是早些回去吧,这里毕竟是寿衣店,太晚了也是有些忌讳的。”
“没想到这么一聊,居然就至黄昏了。也不知怎地,总觉得您的这间寿衣店时间过得也太快了,总让人感觉有好多回忆留在这了,舍不得走。”
“呵呵,这可不妙啊,这里可是一个人人避躲不及的寿衣店,小姐居然还留恋这里,这可不是个好兆头。孟某送小姐一样东西吧。”
孟忧从箱子最底处翻出一个小锦盒,从那个不大的小盒子里翻出了一只用红绸裹得严严实实的镯子。红绸褪下,镯子发出耀眼的光芒,上面的金色龙凤呈祥雕刻得精妙绝伦。
“不知小姐可曾听过东汉繁钦?”孟忧用红绸擦了擦那只镯子,“繁钦其实私底下是个雕刻迷呢,他的镯子雕得很是好看,他最爱他的妻子,还专门为了妻子写了一首诗呢。”
她把镯子递给面前这个衣着华贵的女人,“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清歌戴上那只金光闪闪的镯子,捧上那盒纸做得首饰,跨出“人间”的门槛。
孟忧倚在门口看着她远去,才站直身子,正色说道:“苦海无边,欢迎光临人间。”
正欲悄悄溜进门的小鬼停下脚步,抬起头来,惊讶的指着孟忧,“你能看到我?!”
“虽然你是矮了点,但我低一低头,还是能看到你的。”
孟忧很是和善的揉了揉这个不到腰际的小鬼,“小鬼,你从哪里来啊?家里面还有谁啊?”
“我也记不得了,只知道我一觉醒过来就在此处了,肚子饿得厉害,我就想进去看看有什么吃的,没想到居然被你看到了。”
“你现在已经不在世间了,你知道吗?”
他天真的仰起头,黑乎乎的脸上只有一双眼睛熠熠生辉,“嗯,知道。以前有个哥哥同我讲过,像我们这样的乞丐,死在哪里也不会有几个人知道的,也没有一滴眼泪会为了我们而流,所以死了就该忙着去投胎,争取下辈子做个好人家的儿女,吃饱穿暖,孝敬父母。”
“那你为何还不去投胎?”
“我想再看一眼那个哥哥。我听说,鬼可以实现人一个愿望,我想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孟忧不禁感叹现在的小孩真是想象力丰富,能实现人愿望的不应该是神仙吗?比如说她这样的。可怎么到了小孩嘴里,就成了鬼能实现愿望呢?
“那你还记得那个哥哥叫什么名字吗?”
“小叫花子,大家都这么叫他。”
“那他长什么样?”
“我这样。他说我是他弟弟,弟弟不都跟哥哥长一个样吗?”
“呃……”孟忧没有问下去的耐心了,只得牵起他的小手,把他带进了“人间”。
农历三月初八,小雨纷纷攘攘。
清歌抱了一束雏菊,提了一个小篮子,篮子里满是香烛纸钱,还有一盒印有“人间”字样的纸首饰。
清歌撑着伞,突然伞被撞得偏了偏,首饰盒的盖子被撞开,雨水落在金灿灿的纸上更趁得那些首饰栩栩如生了。
“咳咳,不好意思啊,姑娘。”
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婆弯着腰说道,“雨天路滑,姑娘多看路啊。”
“是,多谢婆婆。”
“这首饰真好看,是从‘人间’买的吧?”
“对啊,婆婆您怎么知道?您也去买过吗?”
“喔,我是听我儿媳妇给我说的,她们家的东西挺好用的,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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