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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姐朝走廊尽头跑去,一阵脚步声响起,一行人上楼。
为首的,是个身材消瘦的男人,身后还跟着十几个西装革履的保安。
为首的这个男人,只有一米七左右的身高,全身没有三两肉,一身白色唐装,脚下踩着千层底布鞋,看上去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年人。
但见到他,红姐却仿佛一下子有了主心骨,心中再无半点慌张。
因为,他叫红袍。
红袍,在淡水镇也算是个传奇人物了。
红袍年轻的时候是个街头卖肉的屠夫,经常被一群小混混欺负,被收取保护费。
三番五次被欺凌,忍无可忍之下,红袍一人一刀,追着几十个混混,砍了两条街,直杀的全身是血,因此得名。
因为将十几个混混捅成重伤,红袍被判了五年,出狱后,再没人敢惹。
后来,天上人间建立,红袍加入场子,前段时间刚刚成为经理,而且是权力最大的那种。
大老板不在时,他说话最大。
“袍哥,刚才有客人闹事。”红姐看向走廊这边的萧彻,轻声说道。
红袍摆摆手,不紧不慢,朝萧彻这边走来。
十几个保安,跟在他身后,步幅沉稳,看到走廊中的惨状,眼中都是冒出凶光。
“先把受伤的兄弟送医院。”红袍开口说道,身后的小弟顿时飞快行动起来,小心翼翼的抬起伤员送走。
萧彻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一幕,倒是微微有些惊讶。
这人,是个人物。
单单这份定力,就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
“兄弟好功夫,容我细问一句,是客人?还是敌人?”红袍眼神锐利如刀,冷冷盯着萧彻。
萧彻淡淡一笑,道:“客人怎样,敌人又怎样?”
“客人是上帝,若是无心,替我这帮兄弟付了医药费,再赔礼道歉,这事就算揭过去了。若是砸场子,今儿,你怕是走不出去了,少不了要断胳膊断腿。”红袍点上支烟,长长喷出口烟雾,淡定沉稳的说道。
萧彻也是点上根烟,心中暗道,这人做事倒是挺讲究,有点老派江湖人士的风范,不像现在的小混混,动不动就喊打喊杀。
就在这时,王朗和两个女人从包厢中走出来,见到红袍,44号顿时面色大变,膝盖一软,差点就跪下去。
“袍……袍哥……”她轻轻叫了一声,眼中悄然流露出绝望。
红袍的威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既然他出面了,自己算是彻底完蛋了。
“袍哥,都是我的错,不管这位大哥的事,他们是客人,让他们走吧,所有后果,我来承担。”44号咬咬牙,凄然说道。
她倒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替萧彻抗下了所有的事情。
“哦?”红袍面色微微一变,微微叹了口气,道:“叫我说你什么好,人都说婊·子无情,你倒是个有情有义的,有什么用?被人祸害成现在这个样子……我早就告诉你,你那个老板,不是个好东西,你非要跟他,现在有了孩子,他人呢?”
44号深深低着脑袋,泪眼婆娑,却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44号也是鬼迷了心窍,之前有个出手阔绰的客人,老点她的台,经常带她去外面吃喝玩乐,还许诺要包养她当情人,给她一个家。
对于一个小姐来说,这算是相当不错的归宿了,44号情动之下,就怀上了孩子,一门心思想着当金丝雀。
可自从怀孕以后,那客人就再也没出现过。
这件事,红袍也是知道的,还曾点过她两句,可当时44号哪里肯听?
“我给你一个月时间,把孩子打了,养养身子,继续回来上班吧。”红袍看着44号说道。
44号脸色蓦然间煞白,咬牙道:“我……我……那是我的孩子啊,袍哥,您大人大量,行行好,放过我的孩子好不好?求您了!我这辈子,可能就这一个孩子了!”
“场子有场子的规矩。”红袍沉声说道,朝身后挥挥手,道:“先把她带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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